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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01-04 16:09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铅酸蓄电池电池消费税锂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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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4%适用税率计算的电池减征、免征消费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减(免)销售额×4%

该栏数值应与《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一致。

六、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一、本表作为《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电池受托加工方填报。委托方和未发生受托加工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本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受托加工数量”的计量单位是:只。

四、本表“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电池受托方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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