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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01-04 16:09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铅酸蓄电池电池消费税锂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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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本表限电池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六、本表“销售额”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的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电池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七、本表“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4%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4%。

八、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电池并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电池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的电池消费税已纳税款。

“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数值与《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第12栏“本月抵扣领用合计”已纳税款数值一致。

九、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的电池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其减免的电池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合计栏数值一致。

十、“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一、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二、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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