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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9-05 16:27来源:文昌市政府办关键词:充电设施快充站换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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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府办〔2016〕164号

各镇政府,各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3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文昌生态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部署,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取向,以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切入点,积极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创新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科学规划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规范的充电服务体系和运行保障体系,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推进节能减排深入开展,促进文昌生态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在“多规合一”的总体框架下,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做好充电基础设施的整体规划,确定全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和空间布局。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性作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力度,在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下,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引导社会资本在新能源汽车应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

3.多方参与,加快建设。坚持“统一标准、通用开放”的原则,鼓励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方力量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并提供充电服务。

4.重点突破,全面推广。以示范和推广为手段,在公交汽车、公务用车、旅游租赁等领域率先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带动全市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重点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私人应用领域推广应用一批新能源汽车,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500辆,其中:

2016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50辆,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7-2020年各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按照结合实际、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充(换)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车、桩比1:0.8的比例,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充电桩1200个。

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和维修保障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原标题:关于印发文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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