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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与市场的关系

2016-12-06 10:29来源:第一电动网作者:夏军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充电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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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4日 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出台,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2012年3月9日~10日 ,出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的相关政策。

2012年6月28日 ,国务院下达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这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提高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对市场、产品、技术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划。

2012年9月20日 《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进程,定向奖励整车企业和电池企业。

2013年9月17日,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的提出了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并规定了补助范围、补助对象、资金拨付、补助标准。如果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出台,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扫除了障碍,那么《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对于补贴的明确和细化,则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第二个阶段:2014年~2015年。经过第一个阶段的探索,核心技术有了一定的突破,产品形态呈现多种多样的局面,用户也慢慢的接受了新能源汽车这个新鲜事物,最重要的是,由于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双重刺激,吸引了众多的企业和资本进入了这个产业,从而造成了2014年和2015年的井喷式发展。

2014年1月28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

2014年6月11日,国管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2014年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正式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4年11月18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这一政策极大的促进了各个地方的充电桩建设规模。

2015年3月24日,工信部发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为动力电池企业建立准入门槛。

2015年4月2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016年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逐级退坡的政策。

2015年5月11日,《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中提到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2015年6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为新建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建立准入门槛。

从这一阶段政府出台的政策,我们可以看出,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给予高额的财政补贴,补贴范围涉及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充电桩等;建立行业准入门槛,主要针对电动乘用车和动力电池行业;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严格把关产品的准入。

第三个阶段:2016年~2017年(进行中)。我们把这个阶段叫做窗口期,或者摇摆期,是因为这个阶段理应是政策逐步让位于市场的阶段,但是在政府部门患得患失的心态作用下,加上部分意图利用政策垄断市场的企业推波助澜下,政策不但没有淡化,反而频发修改和颁布,使得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无所适从,严重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客观上加剧了产业发展的波动,有可能给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留下许多隐患。

2016年1月11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1批)公告,共有247款车型上榜,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截至目前,已发布了3批目录,共1022款新能源车型入选。

2016年1月20日,中央首次提到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开始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拉开了查骗补的序幕。2016年9月12日,财政部正式通报了有关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共有五家企业上了黑名单。

2016年6月20日,工信部网站公布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 的公示名单,共有32家企业入选,前4批总计有57家企业进入目录。

2016年8月12日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016年9月22日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2016年11月22日,工信部发布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的意见稿,核心内容包括单体电芯企业--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等。

2016年11月,网传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大幅度调整,尤其是商用车,专用车,补贴门槛和额度都有很大变化。

2016年12月2日,工信部公布了第四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共有678款车型,其中新能源乘用车63款,其中混合动力乘用车14款,纯电动乘用车48款,燃料电池乘用车1款。新能源客车371款,包括纯电动客车293款,混合动力客车78款。纯电动专用车共244款。

从政策的制定和颁布来看,政府已经在为补贴政策退出之后的长效机制做考虑,毕竟随着销量的高速增长,补贴是难以为继的,一则政府兜里并没有那么多钱,到处都有窟窿要补,再则靠补贴催生的市场终究不是成熟的市场,难免大起大落。政策的着眼点是碳配额,燃油消耗量,新能源汽车积分这三个方面,借鉴了其他国家的成熟做法,预计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能够在补贴退坡之后,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但是补贴政策的不透明和随意变动,以及针对企业准入建立一个极高的门槛,就显得匪夷所思了。补贴政策迟迟不给说法,让整车企业及零部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停摆,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客观上造成了社会资源浪费,这种沉默成本,最终还是要全社会买单。给动力电池行业建立个准入门槛,以规模论英雄,等于掐断了大多数企业的生存之路,也挡住了其他想进入这个行业的人才和资本,除了助长少数企业的垄断行为之外,并看不出有其他好处。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4批目录到12月初才公布,留给企业去申报补贴的时间不到一个月,无疑又将引起整个行业鸡飞狗跳,造成很多的负面影响。

第四个阶段:2018年~2020年(推测)。我们把这个阶段称作突破期,是希望在政府建立长效机制,取消短期的行政行为,不再干扰市场的经营活动,将主导权交还给市场本身,从而一举奠定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

原标题:深度 |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应逐步让位于市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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