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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想建充电桩?《电力法》难允许!

2014-10-24 11:49来源:第一电动网作者:杨世明关键词: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电力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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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现在的《电力法》实施的时间已经比较长了,以前没有对电动汽车充电的立法考虑,现在遇到这一情况还需要新的办法。”姜绍俊建议,现在业界也正在讨论电改方案,那么电动车充电站的问题也应该推出新的方案,比如,可以通过一些特别的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先做一些可行性尝试,看看具体实施效果后,最终确定电改方案,并修改出台新的《电力法》。

充电站

姜绍俊认为,现在国务院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意见》和发改委的“通知”都是属于上述的特别法规和规章,可以先做一些新尝试,但是即便如此,社会资本要进入充换电设施建设领域还需要向电网申请,要经过电网的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才能够进入。

具体准入条件,姜绍俊表示内容较多,比如需要的电力、电量、用电特性都要在申请时注明。另外为了避免电压波动过大产生高次谐波等问题,在技术参数方面电网企业还有一些要求,比如无功补偿这类的,这些在电网企业的入网申请都有说明,没有说明的就需要和电网企业协商解决。

原标题:社会资本想建充电桩?《电力法》难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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