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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筛选方案发布

2018-07-20 16:01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压缩空气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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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管理

国家能源局:指导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完成项目筛选及建设工作,协调落实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工作;指导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立示范区建设和运行监测评估机制。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充分落实消纳能力及项目其他建设运营条件的基础上,指导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筛选工作,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利用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和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做好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工作。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立示范区建设和运行监测评估工作机制。

张家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落实示范区可再生能源项目筛选工作,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相关要求和规定组织好项目建设工作。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能源局安排,研究制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做好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建设和并网工作,配合做好项目监测评价工作。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提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并配合做好实施方案。

八、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参与组织项目筛选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项目筛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竞争配置资源,不搞区别对待,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在组织申报和筛选的各个环节,坚决做到政策严、操作严、纪律严、执行严和要求严。全部参与项目筛选排序人员接受监督,遵守廉政和保密要求。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联系电话:0313-2024779

河 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联系电话:0311-88600512

九、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0日前,公开项目筛选工作方案;7月25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项目筛选文件; 8月10日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8月15日前,完成项目筛选排序工作;8月20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并报送请示文件;8月25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8月31日前,下达张家口市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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