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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连连”出手 储能和风电消纳赢非常利好

2016-03-18 09:59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储能风电消纳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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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

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2015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以下简称“三北”地区)风电弃风限电问题进一步加剧,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均年利用小时数下降到1728小时,比2014年下降165小时。弃风限电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风电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风电开发利用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风电并网消纳工作是我国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的重要措施。2016年是“十三五”能源相关规划发布和实施的关键一年,从电力供需形势和电力运行现状看,2016年“三北”地区风电消纳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弃风率可能在201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攀升。弃风问题突出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风电消纳工作,把工作重心从风电的开发建设转移到风电的高效利用上来,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大胆推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多措并举拓展风电消纳途径,为“十三五”期间风电后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各派出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6〕39号),做好风电并网消纳的专项监管工作,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和辅助服务共享机制。电网企业要切实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实施责任,进一步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方式,深入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充分发挥大电网联网效益和跨省调峰相互支援能力,确保2016年度风电弃风限电趋势得到根本扭转。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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