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8日,江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根据其提出的电价规则,冬季和夏季不同时间段有尖峰电价,尖峰电价与低谷电价价差最高可达0.9元/kWh以上,其他季节高峰电价与低谷电价差最高也有0.71元/kWh以上。
据北极星储能网统计,目前新推出的峰谷电价政策中,各省大多可形成两个峰谷波段,利好储能项目。而从江西单日各时段峰谷电价来看,仅在冬季可形成两个峰谷,如使用储能设备可以执行两次充放电。其他季节仅有一个尖峰/高峰电价时段,若使用储能设备则单日可执行一次充放电。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我们起草了《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可在2021年10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给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邮箱:jxfgwsjc@163.com;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邮编:330036。
附件: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现就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时电价机制
(一)执行范围。江西电网及其下一级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供电范围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的电力用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
(二)峰谷时段划分。根据江西电网电力供需状况和季节负荷特性,将每日用电划分为峰、谷、平时段。
1.冬季(1月、12月)。每日17:00-19:00为尖峰时段,9:00-12:00、19:00-20: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
2.夏季(7-9月)。每日20:00-22:00为尖峰时段,16:00-20: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
3.其他季节(2-6、10-11月),16:00-22: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
(三)分时电价标准。平段电价按现行销售电价执行,高峰时段电价上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时段电价下浮6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不参与浮动。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力用户平均分时电价按现行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加3分确定。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江西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二、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机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部分未安装分时计量装置的电力用户,供电企业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更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力用户,可向供电企业申请执行平均分时电价,选定后1年内保持不变,由用户自行选择执行。
(三)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仍按我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12]122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通过改变用电时段来降低用电成本。
(五)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目录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目录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六)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江西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并合理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机制,宣传分时电价机制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系统运行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机制平稳实施。
(二)各地要密切跟踪、动态掌握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委反映,不得自行暂停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或缩小执行范围,严禁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为名变相实施优惠电价。
(三)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原《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及季节性电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发改商字[2005]972号)、《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县级电网全面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11]2746号)以及单独批复的县级电网分时电价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江西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江西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注:1.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7:00-19:00为尖峰时段,9:00-12:00、19:00-20: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00-22:00为尖峰时段,16:00-20: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其他季节(2-6、10-11月),16:00-22: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
2.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包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5525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合计2.67525分钱。
相关阅读:
宁夏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峰段电价上浮50%,谷段电价下浮50%
2021各省峰谷电价差汇总!上海/北京/湖北/浙江/江苏/山东排位靠前!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经济发展、极端气候等因素的叠加影响,电网保供电工作形势愈发严峻。2022年,中国出现有记录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极端高温天气,电网负荷屡创新高,部分区域出现了较大的电力供应缺口。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预测,2023—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仍将保
2月18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电力基础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增风光800万千瓦以上,以竞争性配置方式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应开尽开”,加大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力度,实施各类“光伏+”行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利用存量农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全力实现首季“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优化企业用电结构。实施春节期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的低谷时段电价以现行低谷时段电价为基础下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2024年2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储能网统计,本月湖南峰谷电价差为全国最高、为1.31元/kWh,较上月的最高1.6元/kWh降低了18.2%。2月起,浙江、上海、江苏等多数地区不再执行尖峰电价,导致峰谷电价差明显缩小,仅有河北、山东、青海仍执行尖峰电价。整
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统一大工业电价用户和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12月、1月、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2月和1月的17:00至18:00;低谷时段0:00至6:00,其他时段为平段。3~5月和9~11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本次调整,浙江春秋季(2-6月,9-11月)、冬夏季(1月、7月、8月、12月)午间2小时低谷时段,并且,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劳动节、国庆节10: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意见还
近日,浙江发改委发布了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统一大工业电价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峰谷时段。春秋季(2-6月、9-11月,共8个月)电力供需总体平稳,峰谷时段拟调整为高峰、平段、低谷等三个时段。其中,高峰时段共7个小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湖南省公开2024年1月代理购电电价,最大峰谷价差为1.5464元/kWh。工商业单一制用电下,尖峰-低谷价差1.1605元/kWh、高峰低谷价差0.9162元/kWh;两部制用电下,尖峰-低谷价差1.0292元/kWh、高峰低谷价差0.8125元/kWh。工商业用电单一制1.5倍下,尖峰低谷价差1.5464元/kWh、高峰低谷价
一图读懂|四部门: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3日,湖北发改委就《关于做好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凌晨的00:00-1:00一个小时执行平时电价,午间的12:00-14:00两个小时将执行低谷电价。意味着湖北地区工商业储能将有机会按照两充两放模式运行。这意味着,湖北地区平时和低谷时段分别
2024开年,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的某项目正式投运,亿兰科提供一套500KW/1.5MWh储能系统。01降本增收,多重获益亿兰科块化分簇管理储能系统,以集装箱形式户外安装,简单快捷。项目在电动车换电站内,换电站箱变容量为800KW,换电站功率约500KW,除去其余负载,箱变约有200多KW的冗余,储能系统在谷电时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C智能移动周边产品的头部企业品胜日前发布产品——“PISENCUBE工商业储能一体柜”,据了解,产品采用了先进的磷酸铁锂电芯,储能柜具备“峰谷套利”、“应急备电”等多种应用模式。据了解,品胜自2020年进军新能源赛道以来,除了工商业储能和便携式储能外,还涵盖家庭储能、电动汽
2024年2月27日至28日,浙江宁波见证了储能行业的一次盛大聚会——2024年“北极星杯”储能影响力企业评选活动圆满落幕。此次盛会汇聚了储能领域的权威专家与产业链各环节的企业精英,共同探讨储能行业的未来趋势。威图作为行业的佼佼者,受邀出席并展现了其在储能领域的实力。经过激烈的角逐与评审,威
3月14日,无锡地区在新能源领域迈出重要一步——鹰普机械(宜兴)有限公司8MW/14.47MWh工商业储能项目正式竣工投产。这标志着该地区单体并网容量最大的用户侧储能电站的诞生。该项目由长江电力集团旗下的三峡电能负责投资运营,采日能源为项目提供了一站式储能解决方案、能源数智化运营及强大的技术支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4日,科恒股份在互动平台上称,公司锂电设备可用于储能电池生产,光伏设备可用于光伏发电;材料板块,公司有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技术储备,已研发产品可应用于储能领域,如:便携式储能,家储及商业储能等。
300Ah+储能电芯自2023年集中推出以来,已率先在大型储能,尤其是5MWh系列产品上完成配套,但彼时具备量产能力的电芯企业并不多。(文章来源:高工储能,ID:weixin-gg-ess)而随着不同品牌300Ah+电芯在2024年Q1、Q2开启量产,相关业内人士分析,300Ah+电芯或将在下半年大规模配套工商业储能产品。就在
北极星储能网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你好,请问我们的储能产品可以应用到哪些地方?科信技术3月13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储能锂电池产品定位用户侧储能市场,包括家庭储能、工商业储能、通信储能及便携式储能等领域。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3日五洋停车公告,公司拟与东莞市有电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有电创富”)共同出资设立广东伟创有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下称“合资公司”)。公告显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五洋停车认缴25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德宏股份3月13日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工商业储能相关业务是公司储能板块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镇能科技未来将重点开发浙江、江苏、上海等地的工商业储能业务,同时加强研发,生产符合各类用户需求的工商业储能产品,目前正在积极推进100KW/215KWh储能户外柜产品的相关工作。
近日,博时新能源携五款工商业储能产品惊艳亮相,分别是四款在近期发布发布的200kWh能量立方N型、100kWh海外版能量立方、215kWh液冷能量立方以及418kWh液冷直流柜,以及重磅揭晓的最新产品——125kW/261kWh液冷能量立方。本次全新亮相的125kW/261kWh液冷能量立方,在小体积的同时实现更高的能量密度和
近日,中国储能技术创新应用峰会暨2024“北极星杯”储能影响力企业评选颁奖典礼在浙江宁波隆重举行。经过激烈竞争和专业评审团评审,为恒智能荣获“储能影响力海外储能供应商”。聚焦全球能源转型,以“双引擎战略”驱动储能创新风暴为恒智能一直秉持“国内+海外双引擎”的业务布局理念,成功打造出满
近年来,在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新型储能技术作为构建现代化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和核心设备,已经展现出迅猛的增长势头。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已达31.39GW/66.87GWh,平均储能时长为2.1小时。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高达22.60GW/48.70GWh,较202
2024年3月15日是新一轮电改九周年,新一轮电改给电力行业带来方方面面的变化,在个别领域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是深化新一轮电改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是国际通用的电价机制,是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虽然计划体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施绿色能源消费促进行动,鼓励绿色电力消费。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
3月12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8:00;低谷时段0:00至6:0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3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优化峰谷时段设置: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8:00;低
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经济发展、极端气候等因素的叠加影响,电网保供电工作形势愈发严峻。2022年,中国出现有记录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极端高温天气,电网负荷屡创新高,部分区域出现了较大的电力供应缺口。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预测,2023—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仍将保
浙江燃煤标杆电价为0.4153元/度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即上网电价,但市场化交易用户在上网交易电价的基础上额外支出一笔发用两侧偏差费用,也就是其它省份的历史偏差电费。虽然代理购电价格表中没有明示,但其应也包含了对应的历史偏差电费。(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23年6月至12月,浙
本周四的直播,黄师傅借浙江新分时电价政策落地的契机,回溯浙江自2020年起至今的分时电价政策,梳理了一下浙江工商业用户近4年来经历过的各种分时时段和分时电价系数。在本次的分时电价调整中,时段和浮动系数都有很大的调整,也牵动着很多分布式光伏以及工商业储能项目的心。但除此之外,已经明确在
根据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版)、2024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等文件。自2024年1月起,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按单一价格形成,不再单独约定尖峰、高峰、低谷价格,零售用户套餐统一为单一价套餐。对于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电网公司在结算时会根据浙江省分时电价相关政策要求将“单一价”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