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讯: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牵头建立所在区域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和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中长期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建设,充分挖掘常规电源、储能、用户负荷等各方调节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文件有效期5年。
网荷储一体化实施路径,文件指出:将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主要包括区域(省)级、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具体模式。
在多能互补实施路径方面文件明确: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
2020年8月底,发改委能源局曾发布《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次下发的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与此前意见稿的两个一体化含义相同,但整体文件内容较意见稿有较大改动。最明显的就是原来的风光火储、风光水储改为风光火(储)、风光水(储),储能从必选变为可选。
在多能互补各类一体化建设方面,该文件较此前的意见稿删除了多处“明确实施方案”的字样。其中在“风光火(储)一体化”增量基地化开发项目,要求外送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不低于50%。
详细文件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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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储能峰谷价差套利模式获得官方认可。紧随其后,江苏、陕西也相继出台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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