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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厂区内加氢站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即将投产运营

2020-06-03 13:54来源:北极星氢能网关键词:加氢站氢能华昌化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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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昌化工厂区内(500kg/d、35MPa)加氢站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这也意味着,该加氢站距离投产运营更近了一步。

公示原文如下: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昌化工厂区内(500kg/d、35MPa)加氢站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该项目审批,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示。

项目名称:华昌化工厂区内(500kg/d、35MPa)加氢站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

(1)废气:本项目原料氢气经吸附、纯化后,产生的解吸废气经厂内现有的废气焚烧炉焚烧后,燃烧所得的高温尾气送热电厂,锅炉烟气采用脱硫脱硝+除尘后经9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量极少,可以忽略不计,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产生工艺废水。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加氢站的变压吸附、纯化装置、氢气压缩机、加氢机等设备,项目方拟选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从源头上对噪声源进行控制;通过减振、绿化降噪后,南厂界偏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废PSA及纯化装置的废吸附剂,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62270328

环评机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61122703

环保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传真:58323802

环保局通讯地址:张家港市保税区长江大厦718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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