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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附文)

2016-05-09 08:27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鹏辉能源储能企业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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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了解到,近日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许汉良先生的通知,其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6年5月5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43%,具体情况如下: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许汉良先生所持股份已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作为公司的董事,许汉良先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除上述股份锁定外,在本人(或本人的配偶)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许汉良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许汉良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公告日,许汉良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3%,许汉良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 36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04%

2、许汉良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许汉良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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