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2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给予资金补贴,引导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推广应用,促进货运配送行业节能减排。
其中,明确了氢能源货车和纯电动货车的补贴标准,对轻型氢能源货车、中型氢能源货车及氢能源冷藏车,每车每年最高补贴7.5万元、10.0万元、11.5万元;对微面型轻型封闭电动货车、中面型轻型封闭电动货车、轻型厢式电动货车、中型厢式电动货车和电动冷藏车五种新能源配送车型,每车每年最高补贴0.6万元、1.2万元、1.8万元、2.4万元、3.0万元。
再次,明确扶持资金的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三年总预算5700万元,阐明了资金的结转方式。
此外,佛山还发布了《佛山市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建设扶持资金,三年总预算350万元,扶持资金的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
原文如下: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能源
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区交通运输局:
现将《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8日
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
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高效发展,引导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推广应用,根据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是由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市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鼓励城市货运配送企业采用新能源货车从事城市货运配送业务,促进货运配送行业节能减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扶持资金由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由扶持对象按规定申报和使用。市、区财政部门依职责对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包括氢燃料电池城市配送货车(以下简称氢能源货车)和纯电动城市配送货车(以下简称纯电动货车)。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及补贴标准
第六条 扶持资金的扶持补贴对象为佛山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
第七条 企业可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认定条件与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一)示范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企业;
2.企业自有货车不低于30辆或自有新能源货车不低于10辆,且取得属地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下货运车辆总质量均为4.5吨及以下的企业无需提供);
3.具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各项条件的城市配送货车;
4.企业自有或长期(三年及以上)以购买服务形式使用货运配送信息平台,实现对货运配送车辆、从业人员、电子运单等信息管理、监测和服务等功能,相关信息接入佛山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
5.近1年内未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
6.近1年内未被列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示范企业认定程序:
1.申报。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审核。区交通运输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审核不合格的,应书面答复企业并说明理由。
3.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示范企业并由其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交通运输部门向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商务部门书面报备,同时书面通知示范企业。
第八条示范企业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7年1月1日(含)以后购置的本企业自有车辆;
(二)车辆实际承担佛山市城市货运配送任务(运输任务起、终点至少有一端在佛山市辖区内);
(三)属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车型;
(四)车辆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13)所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并安装、使用符合JT/T794规定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
(五)持有效《道路运输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无需持证);
(六)车辆相关数据信息按规定接入佛山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且经该平台核算,有效行驶里程(上一年度在佛山市辖区的行驶里程)达到一万公里及以上;
(七)车辆整洁、外观完好,驾驶室两侧车门显眼位置有喷涂企业名称、服务及监督电话,车厢按《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城市配送车辆外观标识的通知》(佛交〔2017〕498号)要求喷涂佛山市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
(八)未发生过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或造成人员死亡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九条扶持资金设立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共3年。在有效期内分3个周期进行核算,每个核算周期为1个自然年。
第十条扶持资金2023年至2025年总预算5700万元,各年预算金额依次为1400万元、1900万元和2400万元。
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5:7.5的比例分担。
第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的氢能源货车,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一)对轻型氢能源货车(总质量小于4.5吨)、中型氢能源货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上,12吨以下)和氢能源冷藏车三种车型,分别按照1.5元/公里、2.0元/公里和2.3元/公里进行补贴,以每100公里为一个计算单位取整。
(二)每辆车的补贴金额计算公式:车辆补贴金额=不同类型氢能源货车补贴标准×该车有效行驶里程数。经核准上述三种车型车辆的有效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7.5万元、10.0万元、11.5万元。
第十二条 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货车,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扶持补贴:
(一)对微面型轻型封闭货车(核定载质量1.2吨以下)、中面型轻型封闭货车(核定载质量1.2吨至2吨)、轻型厢式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下)、中型厢式货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上、12吨以下)和冷藏车五种新能源配送车型,分别按照0.2元/公里、0.4元/公里、0.6元/公里、0.8元/公里和1.0元/公里进行补贴,以每100公里为一个计算单位取整。
(二)每辆车的补贴金额计算公式:车辆补贴金额=不同类型纯电动货车补贴标准×该车有效行驶里程数。经核准上述五种车型车辆的有效行驶里程超过3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0.6万元、1.2万元、1.8万元、2.4万元、3.0万元。
第十三条 每个核算周期内,经核定需拨付的补贴总额不超过当年预算金额的,按照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补贴标准实施补贴。其中,2023年、2024年预算资金有结余的转至下一年度,总预算资金有结余的由财政收回。
每个核算周期内,经核定需拨付的补贴总额超过当年预算金额的,对示范企业的补贴资金进行折算。折算公式:
示范企业获得的资金补贴金额=当年扶持资金预算金额×(核定的当年该示范企业运营补贴金额/核定的当年所有示范企业运营补贴总金额)。
第三章资金申报、审批及拨付
第十四条 扶持资金采取因素法,由市、区财政部门逐级下拨给扶持补贴对象。
第十五条 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佛山扶持通”)作为扶持资金政策发布、项目申报审核与信息公布的统一平台,示范企业在申报扶持资金时,应通过“佛山扶持通”向区交通运输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佛山市城市配送新能源货运车辆运营补贴申请表》扫描件;
(二)符合扶持条件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无需提供)扫描件;
(三)车身外观照片;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材料扫描件;
(五)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的佐证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第十六条 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复核和拨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扶持资金预算和本办法,制定和发布扶持资金申报通知,指导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辖区示范企业开展资金申报工作。
(二)每年3月31日前(2023年-2025年),示范企业按照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有关通知要求,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
(三)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车辆有效行驶里程以佛山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核定的为准);
2.以申报企业为单位,按照不少于申请扶持资金车辆总数30%的比例,对车辆行驶里程、外观、实际承担城市物流配送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以确定每辆符合申报条件车辆的扶持资金金额和车辆所属企业扶持资金总金额,并出具审核意见;
3.每年4月30日前(2023年-2025年),将辖区申报企业的《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补贴申请表》和本辖区《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补贴汇总表》报市交通运输部门。
(四)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审核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汇总全市符合扶持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车辆信息,结合当年扶持资金预算总额拟定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并在“佛山扶持通”、本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区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按程序将扶持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六)市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批复意见将市级财政承担的扶持资金拨付各区财政部门,各区财政部门将区级财政承担的扶持资金连同市财政下拨的扶持资金在每年6月30日前(2023年-2025年)一并拨付给扶持对象。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对扶持资金的申报、使用等情况,分别履行以下管理和评价职责:
(一)市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1.牵头制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2.组织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对各区交通运输部门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3.拟定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并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审批;
4.指导各区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扶持资金使用、工作经费计提情况自评,并进行绩效评价;
5.监督检查扶持资金的申报、使用情况;
6.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扶持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工作,以及对违反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二)市财政部门职责
1.协助市交通运输部门制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2.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将市级财政承担的扶持资金拨付给各区财政部门;
3.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扶持资金收回统筹使用等相关工作;
4.负责建设维护“佛山扶持通”。
(三)区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1.组织本辖区的示范企业进行资金申报;
2.对本辖区示范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监督检查本辖区示范企业扶持资金的申报和使用情况;
4.组织开展本辖区扶持资金使用、工作经费计提情况自评,并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交自评报告;
5.按照市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扶持资金收回统筹使用相关工作,以及对违反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等相关工作。
(四)区财政部门职责
1.根据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将扶持资金拨付给扶持对象;
2.按照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扶持资金收回统筹使用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各区交通运输、财政部门应加大对扶持资金的跟踪指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扶持资金申报和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主动向市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扶持资金的审核验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以及绩效管理等事中事后工作经费,可从扶持资金中列支,计提比例不得超过市级扶持资金预算金额的1%。
第五章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 扶持资金相关政策、分配、执行和结果等全过程信息按照“谁制定、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主要包括:
(一)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二)扶持资金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包括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主体、审批部门、咨询电话等。
(三)项目计划情况,包括申报单位、申请金额、安排金额等。
(四)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完成约束性任务后剩余扶持资金的统筹使用情况。
(五)扶持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等。
(六)接受和处理投诉情况,包括投诉事项和投诉处理情况以及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示范企业要严格按规定要求申报扶持资金,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和资金使用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觉接受各级交通运输、财政及审计等部门及其授权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示范企业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骗取、套取扶持资金行为的,按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后,申报主体未在限定的申报时期内申报扶持资金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五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等区域,谋划建设海上光伏项目。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合理开展分布
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能传媒研究院”)始终致力于打造高端能源智库,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的决策部署,聚焦能源发展改革重大议题开展深度研究,产出了一系列具有重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件明确从三个方面加快打造新型能源体系,其中包括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北极星储能网讯:6月13日,超威集团官微平台发布报道,公司旗下安庆超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5GWH钠离子电池一期项目投产仪式在安徽安庆市迎江区隆重举行。据悉,该项目总投资35亿元,总规划产能6.5GWh,总项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五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关于清洁能源和海上风电的内容如下:《规划》提出,紧扣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定位和海南低碳
6月11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6〕801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
6月9日,南方电网深圳光明虹桥公园闪充示范站二期正式投运,新增14台V2G(车网互动)充电桩。该站是目前全国单站规模最大的兆瓦级车网互动闪充示范站,单次最大充放电功率可达4.21兆瓦,一二期能同时供61台
2026年6月3日-5日,第十九届(2026)国际太阳能光伏和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SNEC光伏展)于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启幕。在全球能源转型提速、双碳战略持续深化的大背景下,光伏、储能、新能源充电产
6月3-5日,第十二届马来西亚国际电力能源展(ENERtecAsia)在吉隆坡盛大举行。中熔电气携全系列能量保护系统解决方案重磅亮相,系统展示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风光储、数据中心等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与产品实
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驶入深水区。截至2026年4月底,我国新能源(风光)装机占比47.9%,超过火电。国内电力现货市场已覆盖28个省级电网区域,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市场化占比已突
北极星储能网讯:北汽集团官微平台发布报道,近日,时代北汽(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池工厂首颗电芯下线,进入量产阶段,标志着北京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将为京津冀地区汽车产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30日,国家商务部等七部门印发通知,确定2026年中央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
9月,锂电池排产预计将大增4成,行业景气度继续攀升。预计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610万辆,电动化渗透率有望突破50%。同时,海外储能市场需求持续放量,也为锂电池需求贡献了新的增量。头部企业开
即便在供需失衡的背景下,近年来全球碳酸锂供应仍旧呈现增长态势。今年,随着需求增长的确定性增强以及期货市场套保机会显现,行业碳酸锂新建、技改项目更是层出不穷。日前,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扩大汽车消费,对符合条件的,转让旧车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补贴1.3万元/辆,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补贴2万元/辆、燃油车补贴1.5万元/辆。以下为政策原文:各州(市)人民政府,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1日,财政部印发2025年第一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共135.6518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补贴合计830756万元,包含158家企业分享清算资金668196万元、38家企业分享预拨资金162560万元,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共291480万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奖励资金23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8日,交通运输部等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和《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其中显示,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实施差别化补贴。其中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出: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同时还要延伸汽车消费链条,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拓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及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其中显示,将对美国原产的大排量汽车、皮卡、拖拉机等加征10%关税。公告表示,2025年2月1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严重违反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2日,江苏发改委、江苏财政厅连发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车龄8年及以上的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且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提高补贴至12万元(含动力电池);对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情况的公示》。覆盖31个省市区,174家公司,补助资金超27亿元。从地区来看,重庆市、江苏、广东、湖北、陕西均超过2亿元,四川、山东、上海、北京、安徽依次递减,均在1亿元以上。从企业来看,比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7日,贵州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电动遵义”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6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售中占比达45%,全市充(换)电站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充换电站660座以上,充电桩28500个以上,其中公共桩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签约仪式5月26日在省政府办公区举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穆艳坤主持仪式,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三级顾问乔君、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省政
5月8日,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通知指出,发展壮大以绿色硅光伏、绿色铜、绿色装备制造等为重点的绿色制造业集群,推动晶硅—电池片—组件+配套
引言在全球能源转型的浪潮中,新能源行业因其对可持续发展和碳排放减少的关键作用而占据核心地位。随着传统化石能源逐渐枯竭及其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新能源行业成为各国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碳中和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浙江全社会用电量1615.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5%。浙江能源大数据中心技术专家张韬认为,这个增速基本符合预期。4月22日,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一季度GDP数据,6%的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十五五”时期美丽丰台建设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规划提出,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聚焦能源、产业、交通、建筑重点领域系统发力,健全温
《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5年度报告》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实录(2025年11月10日)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王烨: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
11月3日,为高质量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相关工作部署,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对供电经营区域内充电设施存量及用电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
11月7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湖政办函〔2023〕17号)。其中明确,到2025年,围绕“有人建、有人管、能持
10月28日,贵阳白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白府办函〔2025〕24号)。其中提到,其中明确重点建设任务包括,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加快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有效降低群众出行成本的建议”答复,国家能源局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充电运营企业提升智能
2025年7月9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兴区政府”)、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在广汽集团番禺总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广汽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基础设
| 姓名: | |
| 性别: | |
| 出生日期: | |
| 邮箱: | |
| 所在地区: | |
| 行业类别: | |
| 工作经验: | |
| 学历: | |
| 公司名称: |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