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适用于除抽水蓄能外的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功率为500千瓦且容量为500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文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储能电站设计管理,组织开展储能电站设计与建筑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
此外还要建立储能电站安全监管平台,统计发布储能电站安全生产信息,定期开展电站运行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发布等反事故工作。
关于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10-81929607,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rid2021@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1年8月24日
附件1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我国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除抽水蓄能外的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功率为500千瓦且容量为500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其他功率及容量等级的储能电站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安全管理包括项目准入、生产与质量控制、设计咨询、施工及验收、并网及调度、运行维护、退役管理、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等环节。
第四条 储能电站建设单位对安全负主体责任,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将储能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 储能电站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设计、施工、运行、拆除等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管控与监督。
第二章 项目准入
第六条 发展改革部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部门要统筹储能发展与安全,规范储能项目准入管理。加强储能安全顶层设计,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强化储能项目规划、选址安全,编制储能项目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储能电站备案制度。指导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电源结构、负荷特性、电力供需状况和电力保障需求等实际情况,评估储能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对相关项目进行备案。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储能电站项目规划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储能项目专项规划。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委托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确定储能电站选址、布局和安全设施建设,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备案。保障安全投入,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使用。
第九条 储能电站实施方案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期间发生变化,对主要设施设备、技术路线进行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备案。
第三章 产品制造与质量
第十条 工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储能相关产品及系统的生产制造管理,提高企业行业准入门槛,强化企业资质管理,建立健全储能相关产品及系统生产企业的行业信用体系。
第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储能相关产品及系统质量监督管理,制修订储能电池等相关产品及系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储能产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储能产品检测、认证和监督抽查制度,指导储能产品检测认证工作,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储能产品标准化定型等工作。
第十三条 储能相关产品及系统的生产企业应健全产品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产品生产及溯源管理,加强储能产品安全技术研发和创新。
第十四条 储能相关产品及系统的生产企业应当将有关安全管理的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其中应明确包含危险源、危险防范措施、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措施的说明。
第十五条 储能相关产品及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进入市场前须通过检测认证。
第四章 设计咨询
第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储能电站设计管理,组织开展储能电站设计与建筑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明确在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设置储能电站的安全标准条件,提高安全设防等级。完善储能电站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评价与审查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型及规模储能电站设计资质要求,并对储能电站的工程设计文件开展审查。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与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储能电站设计和咨询,并组织开展设计审查,储能电站安全设计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并满足工程施工和运维安全需求。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技术进步,优选安全、可靠、环保的储能产品及系统。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综合研判储能系统和储能场所安全风险,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内、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部署储能电站。合理进行防火设计,明确电池室等部位的最大容量、防火分隔、防爆泄压、防火封堵等要求,配置可靠消防设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保存好储能电站全过程的档案资料。
第五章 施工及验收
第二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储能电站施工与验收管理,建立健全储能电站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及规模储能电站总包与施工资质要求,加强安全与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对储能电站开展验收。
第二十二条 电力主管部门要制定储能电站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编制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组织开展质量监督。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与等级的单位开展储能电站建筑与设备施工,监督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CMA/CNAS储能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储能电站安全相关的核心部件或单元开展到货抽检,抽检对象包含但不限于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管理系统。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监督参建单位保障电站安全建设投入,规范建设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关键工序和人员的监督,对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设置防火警示标识。加强对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管理,制定施工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 储能电站投运前应通过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消防验收。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电站站级试验及竣工验收。
第六章 并网及调度
第二十八条 电力主管部门应加强储能电站涉网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储能电站并网及调度管理制度,完善储能电站并网的调试、检测、验收标准以及调度运行规程。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委托电力行业具备CMA/CNAS储能检测资质的机构,开展储能电站并网检测。
第三十条 检测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针对不同应用场景、不同系统设计方案,制定合理可行的检测方案。
第三十一条 电网企业应优化调度方案,在并网协议中明确电站安全调度区间,并严格执行。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储能电站不予并网。
第七章 运行维护及退役
第三十二条 电力主管部门应加强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电站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用户侧储能电站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储能电站的运行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储能电站运行检修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储能电站安全监管平台,统计发布储能电站安全生产信息,定期开展电站运行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发布等反事故工作。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储能电站运行维护能力评估体系。
第三十三条 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储能电站电池退役管理,组织建立储能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储能电池回收责任主体。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将储能电站运行维护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报送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和事故事件等安全生产信息。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可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运维单位进行储能电站运行维护,并监督运维单位严格执行运维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与国家(行业)标准,履行相关安全职责。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运维单位应加强储能电站运行管理,可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实现储能安全状态感知、诊断和预警,提升电站智能运维与安全防控水平。
第三十七条 运维单位应当根据行业要求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强运维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
第三十八条 运维单位应制定储能电站运行检修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主要设备及系统的检查。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储能电站退役管理制度及安全评估、处置标准,规范储能电站、电池的退役管理。
第八章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
第四十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储能电站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编制储能电站火灾扑救要点,组织专项训练和实地演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储能电站事故现场高电压大电流高能量、有毒有害气体多、易燃易爆等特点,配备专业应急处置人员和满足电站事故处置需求的应急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及应急处置演练。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向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报备应急处置所需资料,并与本地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十五条 储能电站控制室、电池室等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建设单位应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熟悉储能电站火灾特性,掌握消防设施及器材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流程,熟知疏散逃生路线。
第九章 罚 则
第四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储能电站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十七条 相关部门从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储能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储能电站发生事故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
当前我国电化学储能电站装机容量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但电站安全运行压力和安全隐患明显增加。为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我国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必要抓紧出台《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主要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行的标准规范,以及储能电站的特点和实际需求。
三、编制思路
本办法编制过程中,坚持“安全为本 利于发展”的理念,始终以电化学储能电站全链条安全管理为核心,坚持三条主线(以强化电站本质安全管理为主线,以建立健全电站安全管理体系为主线,以加强电站消防应急管理为主线),通过建立五个机制(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机制、项目准入机制、质量管控机制、并网检测机制与政府协作共管机制),全面提升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坚持三条主线,一是以强化电站本质安全管理为主线,通过出厂前型式试验、建设期到货抽检和运维过程中定期检查,严控储能电站相关产品及系统质量,提升电站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为主线,把储能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对在建、在运储能电站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及时筛查电站安全隐患。三是以加强电站消防应急管理为主线,通过优化消防设计、强制消防验收、实施消防应急管理和多方消防应急联动,有效地对事故险情进行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生命和经济财产损失。
五个机制,一是建设单位主体职责机制,明确建设单位在储能电站备案、设计、施工、运维、拆除等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管控与监督,对安全责任层层传递、压实。二是项目准入机制,通过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合理确定储能电站选址、布局和安全设施建设,杜绝违规乱建。三是质量管控机制,通过开展型式试验、到货抽检,确保储能相关产品及系统质量;通过实施消防验收、电站站级试验、竣工验收,确保储能电站工程质量。四是并网检测准入机制,严格把关储能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强化制度标准刚性,在并网环节加强并网安全审查,杜绝“带病并网”,从源头管控涉网安全风险。五是政府分工协作共管机制,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储能安全管理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四、编制过程
(一)组织起草
2021年4月-5月,国家能源局多次组织专家研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对管理办法的定位、安全责任、实施监督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论证,起草《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二)修改完善
2021年6月2日、6月4日、7月8日分别组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储能相关产品及系统生产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相关单位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及建议。6月8日至9日、6月29日至7月1日国家能源局安全监管司调研相关储能项目安全管理情况,并就调研情况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7月22日至7月26日,我们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中电联、电科院、中关村储能技术联盟等行业专家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49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背景、方针、适用范围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至第八章,共40条。主要明确各有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产品制造企业、电网企业等在储能电站项目准入、产品制造与质量、设计咨询、施工及验收、并网及调度、运行维护、退役管理、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九章罚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原则。
六、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本办法中储能电站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中的适用范围是根据现有储能电站国家标准规定的小型电站以上规模。
(二)本办法中建设单位的定义
本办法中储能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即电站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
(三)本办法的实施配套标准
本办法首次规定了储能电站的安全管理,提出了针对储能特点的一些新制度设计,由于储能电站属于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部分标准规范尚未出台,下一步,计划配套本办法出台抓紧研究相应标准规范,细化技术指标和操作流程,保障本法的有效实施。
(四)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人员配置问题
本办法通过将储能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解决储能电站的安全管理岗位、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置等问题。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6年4月1日-3日,第十四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6于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举行。在4月2日下午的分布式光储创新论坛(II)上,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智慧微电网研究所副所长、北京西清能源科技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天能集团与德国莱茵TÜV集团在华子公司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储能产品全品类认证、全球并网合规、光储算一体化及综合能源解决方案合规等领域
4月23日至24日,2026电化学储能安全大会暨储能系列标准研讨会将在湖北省宜昌市隆重举行,会议议程抢先看!(拟定议程,最终议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据悉,本次会议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办
储能产业,正以惊人的速度膨胀。截至2025年底,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44.7GW,占国内电力储能总规模的三分之二以上,在全球市场占比首次过半,达51.9%。全年新增装机66.4GW,连续四年位居全球首位。预
以「场景创新价值重构全球共赢」为主题的ESIE2026第十四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于3月31日-4月3日在北京盛大举办储能全产业链800+展商20万+行业同仁共赴盛宴壳牌携旗下储能专用浸没式冷却液重磅亮相在现场掀起
3月31日至4月3日,第十四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6)在北京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举行,展会现场人流如织、客商云集。中车株洲所携全新一代6.9MWh液冷储能电池舱亮相,并发布大规模火烧六重极限安全试
当储能产业正式跻身国家新兴支柱产业,标志着其从能源转型关键驱动力迈入规模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全球储能行业目光再度汇聚北京。4月3日,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科
4月1日,第十四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6)在首都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中熔电气以“核级品质,智储未来”为主题,隆重举行质量技术奖暨储能解决方案发布会,全方位展示了公司在储能安全领域的最
随着国家取消新能源项目强制配储要求、电力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容量电价等市场化定价机制逐步落地,储能产业也迎来新一轮变革。一方面,大容量电芯成为技术迭代和市场竞争的核心方向,容量更新速度持续
4月1日,晶科储能在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期间,于首都国际会展中心B4C07展台隆重举行“集装箱储能系统大规模防火测试UL9540A2026版首张证书颁发仪式”。CSA集团储能系统防火测试专家JoshuaB.Dinaburg现场为
2026年4月1日,亚洲规模领先、专业影响力最强的储能行业顶级盛会——第十四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在北京开幕。本次展会汇聚全球1500余家储能产业链上下游领军企业参展,吸引超20万人次专业观众到场参观洽
4月22日,江苏永钢集团134.1MW/260.8MWh用户侧储能电站并网投运,该项目是苏州市目前投运规模最大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据了解,该储能电站占地约23亩,配置52套户外液冷式预制储能舱,一次满电可满足超2.6万户居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与监管工作,加强厂网信息沟通交流,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了2025年暨2026年一季度山西电力行业厂网联席会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能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4月23日,安徽(淮北)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储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该项目共有15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于2026年4月22日9时进行开标,其中0家被否决投
在洞庭湖畔的沅江市,一台台160m高的风电机组拔地而起,下方是纵横交错的灌溉水渠和生机盎然的禾苗。这幅“风车与水稻共舞”的画面,证明了在人口稠密、土地宝贵的平原粮仓,同样可以创新风电应用场景。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3日,辽阳启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0MW/400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项目EPC工程公布中标结果,辽宁瑞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42400万元中标,折合EPC单价约为1.06元/Wh。据悉,该项目位于辽宁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新蒲新区300MW/600MWh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在贵州省遵义市新中街道湘江村建设现场正式开工,标志着遵义市首个大型独立储能电站进入建设阶段。该项目为贵州省重点新型储能示范项
4月14日,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联合大唐海南分公司顺利完成构网型储能带纯新能源黑启动试验。这是海南首次在完全不依赖传统同步机组的情况下,以“构网型储能+光伏”系统为支撑电源,成功完成100%纯新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江苏永钢集团厂区内一座占地23亩的“超级充电宝”成功并网投运。据当地供电部门介绍,该储能电站为苏州市最大的用户侧储能电站,单次充满电可满足超过2.6万户家庭一整天的用电
日前,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西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构建多元化能源发展格局。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统筹发展光伏、地热能、生物质
4月21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青海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对全省合规在运公用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未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且不含新
率先建立区域市场机制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贡献“东北样本”东北能源监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东北能源监管局在国家能源局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
一、芬兰电力情况芬兰电力系统正处于从化石能源向零碳能源转型的快速发展期。根据芬兰能源协会(FinnishEnergy)数据,2025年芬兰37%的电力来自核能,26%来自风能,14.5%来自水力发电,10.5%来自生物质发电,石油
“十五五”时期,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持续增长,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将蓬勃发展,传统的“主网供电、配网消纳”模式面临巨大挑战。同时,分布式算力负荷异军突起,数据中心、人工智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6]352号),发展目标提到,到2030年,全省能源装备产业高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近日,成都高新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成都高新区虚拟电厂建设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0日,沈阳市风光制氢融合生物质绿色醇油示范项目一期1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境内,其中新能源电源厂址位于沈阳市康平县,场址距康平
储能变流器(PCS)正迎来新一轮技术与市场考验。一方面,储能项目还需持续降本以提高投资盈利能力,PCS产品等设备市场售价持续下滑;另一方面,电网对储能系统的功能、性能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7日,辽宁盘锦市大洼区200MW飞轮、电化学混合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布。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
据北极星电力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23个省份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电力相关重点整理如下:1、北京市《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着力构建新型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近期,北京、天津、山东、山西、上海、浙江、江苏、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南、福建、四川、贵州、云南、海南、西藏等地相继发布“十五五”规划纲要
4月23日至24日,2026电化学储能安全大会暨储能系列标准研讨会将在湖北省宜昌市隆重举行,会议议程抢先看!(拟定议程,最终议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据悉,本次会议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办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6年4月16日,吉林省图们市200MW飞轮/电化学混合独立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000万元。招标人图们市万宏新兴能源有限公司为上海融新投能源集团与阳光国际能源集团共
| 姓名: | |
| 性别: | |
| 出生日期: | |
| 邮箱: | |
| 所在地区: | |
| 行业类别: | |
| 工作经验: | |
| 学历: | |
| 公司名称: |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
扫码下载APP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