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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新能源汽车地方政策汇总

2020-06-08 09:01来源:新产业智库作者:GGII关键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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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新能源汽车方面相关政策如下:

(来源:微信公众号“新产业智库” ID:weixin-gg-ii 作者:GGII)
1.天津:发布举措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5月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指出要挖潜汽车消费,扩大本市汽车消费,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适度增加个人增量指标,制定盘活废弃指标措施,更好满足消费需求。

此外,将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持续合理增长,落实国家相关补贴及减免税政策,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打折让利,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车。而在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天津将结合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建设,年内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000余个。

2.广东: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月6日,广东省财政厅、能源局印发《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事项。省能源局根据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当年度节能重点工作任务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等,在预算编制阶段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政策任务”。

3.上海:拟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

5月7日,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行动方案将围绕培育新经济、壮大新消费等需求,加快推动商贸、交通、物流、医疗、教育等终端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其中,上海将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国内领先的车路协同车联网和智慧道路。

4.绍兴: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暂行办法

5月7日,绍兴市发改委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自用、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充电设施为辅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具体为:1)在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专)用充电设施。2)在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3)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等场所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用充电设施。

5.广东:对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征求意见

5月8日,广东省能源局牵头起草的《广东省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到2025年,要达到氢燃料电池兆瓦,在氢燃料电池领域培育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型龙头企业,全省要建成加氢站约90个,使珠三角加氢设施体系基本建成。推进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广州开发区、佛山南海高新区等氢燃料电池产业园建设,建立广深高温燃料电池及系统研发制造基地,建立广州、佛山、东莞氢能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和惠州、茂名氢能制储运产业集聚区。

6.三亚:今年底累计建成1.22万个充电桩

5月12日,海南三亚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9-2030年)》,其中指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天然气、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系统,配备适当的储能设施,通过自发自用、就地补偿、储能调节等方式降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对配变容量的需求,减少大型集中式充(换)电站对电网的冲击。根据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三亚全市计划累计建成不少于1.22万个充电桩(枪),累计建成充(换)电站9座,到2030年底全市累计建成不少于16.43万个充电桩(枪),累计建成充(换)电站66座。

7.武汉:今年内购买新能源车将补贴1万元

5月14日,武汉市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细则,对从细则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落户的乘用车,由武汉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其中,燃油乘用车每辆车按销售价格的3%,5000元封顶;新能源乘用车每辆1万元。

8.北京:发布《关于召开购车补贴工作说明会的通知》

5月14日,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发布《关于召开购车补贴工作说明会的通知》,通知称将对在丰台区购车的消费者给予限量购车补贴。在丰台区域内依法经营、注册、纳税的汽车4S店购置新车的消费者,购买价值10万元以下的乘用车将获得补贴1000元/辆;购买价值10万元(含)-20万元的乘用车将获得补贴2000元/辆;购买价值20万元(含)以上的乘用车将获得补贴3000元/辆。

9.甘肃:正式发布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

5月14日,甘肃平凉发改委发布《关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平凉供电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指出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为0.60元(不含电费)。且该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此标准自2020年5月20日起执行。

10.合肥:个人新购电动汽车奖励2000元电费

5月18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运营新能源汽车的单位用户,运营规模不少于100辆,且单车行驶里程达到1万公里的,对其新购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3000元/辆的一次性运营奖励。对新购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奖励,转让、过户外地的车辆不予奖励,个人用户当年不重复享受。

11.广州:发布充电设施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月19日,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规定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对象及标准。

12.上海:出台八大举措促进汽车消费

5月20日 ,上海市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上海将落实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中央财政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并给予消费者5000元充电补贴。2020年全市更新新能源公交车2500辆左右,实现中心城区和郊区建成区内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的目标;加快燃油出租车置换纯电动车型,2020年完成5000辆左右纯电动出租车上牌并投入使用。

13.昆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5月25日,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将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到2022年初步构建起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对在昆明市投资建设、通过验收并对社会运营、已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的充换电设施、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充电设施示范小区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25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在主要街道路边、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地单独报装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上的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按照20万元/座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集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于一体的示范站,按照50万元/座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14.深圳:出台若干措施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5月27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四大方面提出了十六条支持举措,包括对相关项目及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以推进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有序健康发展,形成技术引领和应用示范的创新发展格局。

15.陕西:支持无车家庭购置首辆新能源汽车

5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市场消费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将结合落实《陕西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加大各市(区)新能源公交车替换力度。有条件的市(区)对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可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各市(区)研究汽车下乡支持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鼓励汽车销售龙头企业发展线下线上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将汽车产品纳入电子卖场,扩大销售。

原标题:5月新能源汽车地方政策汇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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