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引发空前热议。
《能源法》起草始于2007年,13年数易其稿,这是第三次面世。期间,我国能源格局产生了巨大变化,历经多个版本的《能源法》为何迟迟未能出台,主要是涉及利益协调、能源形势、管理体制、操作落实等诸多错综复杂的因素。
01立法现状
我国能源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基本法长期缺位。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发生后,各国纷纷加快了能源立法进程,通过制定能源法律法规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能源。能源的法制化管理,促进了开发,保障了供应,抑制了不合理的能源消费,使许多国家逐步摆脱了能源问题的严重困扰。
从尼克松提出能源独立目标至今,美国至少出台了7部《能源政策法案》及其他相关立法。这些法律推动了美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探索,降低其对能源进口的依赖,保证了能源储备安全。
如今,美国已然从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变成了能源出口国,实现了能源独立和供应的多元化。
欧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也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能源法律与政策。各成员国在基本的规范指引下建立起了一套能源生产、运输、分配和交易的体系,基本保证了能源供应的安全,也使得欧盟成为能源利用效率最高和引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典范。
部分国家在能源领域出台的法律
相对而言,我国能源立法起步晚、进程慢,目前仅在电力、煤炭、可再生能源和能源节约四个领域制定了能源单行法律。
事实上,能源不仅涵盖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一次能源,也包含电力、氢能等二次能源。因此,《能源法》既不能是一部仅限于单一行业的法律,也不能是一部立足于解决某个层面具体问题的专项法律,而应该是一部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建坐标、指方向的纲领性法律。
没有纲领性的《能源法》,各能源单行法之间缺乏统一的协调,容易产生冲突,也无法处理能源发展在方向性、战略性和整体性上的问题。
02立法历程
《能源法》的构想可以追溯到更长远的年代,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能源法》草拟工作的提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我国的能源立法工作。1979年,时任副委员长的彭真把草拟《能源法》的任务交给了国家能源委员会,该委员会能源法研究小组计划于1983年完成《能源法》草拟工作。然而,随着国家能源委员会在1982年的撤销,《能源法》草拟工作终止。
第二阶段: 2007年第一版《能源法(草案)》
2005年,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了由15个部委和机构组成的《能源法》起草组,起草组下设专家组,开始起草第一版《能源法》。2007年,《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公开收集了社会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上述起草组及常驻专家、秘书处陆续解散,《能源法(送审稿)》由国家发改委提交至当时的法制办,由法制办向各界征求意见。此阶段,《能源法》立法工作声势浩大,多次被列入立法计划,但是《能源法(草案)》都未能从国务院走出而进入全国人大。
第三阶段: 2016年第二版《能源法(送审稿)》
2015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定《能源法》列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急需的项目;2016年5月,能源局印发《能源立法规划(2016-2020年)》,确定《能源法》等 “五法四条例”为能源立法重点推进项目。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成立了研究修改小组,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对《能源法》的定位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梳理,多次组织专家、能源企业召开研讨会,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协调达成一致共识后,形成《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并于2016年11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该版《能源法》没有对外公开的文本。
第四阶段: 2020年第三版《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2017年,发改委、能源局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工作组对《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从法律条文上可以发现多处能源管理政策和产业趋势的新变化,总体而言,该版《能源法》承认了能源的商品属性,明确了能源要跟上清洁化、低碳化、数字化的时代潮流,也强调了能源的普遍服务性。
03能源法为何长期缺位
能源涉及面太广,各方利益平衡难。能源问题涉及众多品种从开发、供应到利用的整个过程,涉及从政府、行业、企业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在不同发展阶段,各类能源的体量、作用和地位也显著不同。如何平衡不同时期,各能源品种、各市场主体间的关系是制定《能源法》所面对的难题之一。
目前中国有《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四部单行法,《石油法》和《原子能法》等仍然缺位。如何使《能源法》既起到统领作用,又不代替各能源单行法律,也不与《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核安全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产生矛盾,就需要《能源法》找准自己的定位。
能源局势变动剧烈,形成有法律约束力和宏观指导性的能源基本法难度大。从国际形势看,世界能源资源潜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能源资源竞争不断加剧,地缘政治冲突、各国间的战略博弈等都影响着全球能源安全和供销格局,气候谈判与环境保护的压力长期存在,中国能源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一直在变化。
从国内形势看, “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使得我国能源成为战略短板,面临着较大的安全保障风险;作为世界能源消费大国,我国在能源价格方面一直没有足够的话语权。
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从无到有,在技术和成本实现了飞跃式进步后,极大的改变了我国能源供应和消费格局。在国内外能源局势剧烈变动的背景下,我国能源市场化改革的范围、目标和程度,能源开发利用的财税、价格、投资、金融、进出口等政策,能源储备及应急方式、能源战略规划的地位及内容等,都需要根据形势及时调整。
能源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改革目标和主题在不断调整中演进。近70年中,我国能源管理体制经历了数次反复的集中与分散、上收与下放的尝试,能源管理体制的不断调整也从客观上阻碍了法律的出台。
以电力体制改革为例,20世纪80年代我国主要解决电力供应严重短缺问题,推行“集资办电”;20世纪90年代则主要解决政企合一问题。21世纪时我国开启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电力体制改革;2015年至今,则迈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阶段,提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的方针,揭开了全面竞价时代大幕,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由此可见,能否确立指引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能源管理体制,是制定《能源法》所面对的难题之一。
纲领性法律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兼顾难度大。对于《能源法》而言,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表达应当尽量予以原则性的体现,不宜过于具体。但过于宽泛的表达势必会降低其可操作性,难免成为一部宣示性的法律。为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有专家建议在立法中规定一些具有约束作用的量化指标;但也有专家担心,如果这些指标不能按期实现,将有损法律的权威性。
04能源法出台已经具备良好基础
综上,在不断变化的国内外能源局势下,在我国能源发展的不同阶段中,由于涉及到各类能源品种之间、以及政府、行业和企业之间的博弈,如何平衡其中权利义务关系、如何满足我国能源发展需求等问题都是《能源法》出台的阻碍。
但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进口国和消费国之一,我国能源安全的保障、能源革命的推进、能源市场的建设,都需要能源法的支撑,应该经由法治之手去指引和实现。
此次出台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共一万四千余字,不仅肯定了立法的核心目的——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效率,还首次明确了对不同能源类型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低碳化发展;进一步提出了能源市场化改革方向,强调了能源发展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机制。
该版《能源法》的用词也比较考究,在方向性上的指示多运用“适当”“合理”“有序”等词,在原则性上的指南则多运用“坚持”“加快”“应当”等词。
如今,全球能源转型步伐加快,清洁化、低碳化发展态势更加明显。我国积极推进《能源法》出台工作,将具有前瞻性的、符合各层面对能源改革方向的共识进行总结,从13年的锤炼历程中升华,进而打造能源基本法,指导我国能源发展和能源转型迈向高质量发展时代,是现实的需要,是社会的呼声,更是增强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的影响力、不断开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的战略性要求。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能源法、原子能法首次被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日程。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委员长会议4月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就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等作了汇报。其中,关于提请审议能
案由:《可再生能源法》是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能源转型的重要法律保障。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壮大。但是随着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等新能源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发生了变化。同时,经过十余年快速发展,新能源面
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审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审议通过《碳
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举措,审议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审议通过《碳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9月7日公布,包括三类立法项目。其中,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包括能源法、原子能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等。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包括电力法(修改)等。第三类项目为“立法
《能源法》立法进程日前再度受到各方关注,其起草工作自2005年年底启动开始,迄今已近二十年。2022年国务院发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能源法》首次被列入“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能源法》也终于在多年预备之后转为“初次审议的法律案”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涉及能源方面通知提及如下: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正草案、国家公园法草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2023年3月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本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
据菲律宾媒体近日报道,菲律宾能源部公布了《可再生能源法(2008)》的修订案,取消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允许外国公民或外资实体参与勘探、开发和利用菲律宾可再生能源资源,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和潮汐能等。菲律宾能源部长洛提拉表示,菲律宾可再生能源有巨大开发潜力,外
能源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一非化石能源加快开发
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能源法草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是其中之一;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起草)是其中之一。原文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
4月17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在青岛拜会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曾赞荣。双方就进一步加强能源电力、城市更新、海洋综合开发等多领域、深层次务实合作进行座谈交流,并达成广泛共识。曾赞荣对宋海良一行来访表示欢迎。他说,当前,青岛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制定印发《北京市2024年能源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
一季度,国家能源集团自产煤月均达5191万吨,连续30个月保持5000万吨峰值水平;发电量完成月均10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一体化核心区日均调运量102.6万吨,同比增长7.9%。集团“煤电化运”9项一级指标全面完成年度25%目标,高标准实现生产运营首季开门红。今年以来,国家能源集团生产运营系统有力
4月17日,三峡集团总经理韩君在武汉会见来访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基础设施首席投资官洪荣兴一行并举行座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合作进行深入交流。三峡集团副总经理吴胜亮出席座谈。韩君对洪荣兴一行来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三峡集团的经营发展情况。韩君表示,三峡集团作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
中国地热发电的未来还需政策支持——专访中国能源研究会地热专业委员会前主任郑克棪来源:微信公众号“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王雪辰(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我国曾于1970年成为世界第8个地热发电国家,至今地热发电已历经54年。20世纪70年代我国建成了7处中低温地热发电站,其中1971年江西省
4月12日,中国能建召开2024年市场经营工作会。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公司2024年工作会精神,深入践行《若干意见》、“1466”和“四新”能建战略,突出市场引领,聚焦“四新”业务,加快“四大转型”,提升系统经营能力,不
4月12日,台湾日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山城一行莅临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总部参观访问。期间,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合作共赢的理念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优势互补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台湾光伏和储能市场发展。日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台湾卓有影响力和担当的新能源企业,迄今已成立15
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有关工作,研究健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的举措,听取关于节能降碳工作的汇报,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
2024年4月11日,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成功开展了首次绿色电力(绿电)结算,标志着该市场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激发供需双方的潜力,全面助力绿色能源消纳,还进一步推动了内蒙古自治区的节能降碳目标实现,为打造绿色能源高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内
4月12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在哈尔滨与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于洪涛会谈,双方围绕深化能源合作进行友好交流。中国大唐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传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陶云鹏;哈尔滨市委常委、平房区委书记、哈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闫红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冕,
4月13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在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部召开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出席会议并强调,要盯紧目标、把握机遇,千方百计抓经营谋发展,在确保“双过半”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不断开创
【我们将按照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相关精神,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围绕“完善市场机制、统一规则体系、扩大市场范围”的远景目标,从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调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市场监管、培育新型主体等方面着手,推动电力市场向更加成熟、更加稳定、更加开放方向发展。】——山西省能源局总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售电侧改革自“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售电业务渐次放开,零售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售电主体不断进入,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然而,与批发市场建设的改革进程相比,零售市场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仍面
2015年3月15日新一轮电力体制机制改革启动至今,已经历九年有余。本轮电改以批发侧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主线,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形成了有别于诸多传统价格、运行政策的改革政策谱系。2015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东、山西、山东、
编者按4月1日,《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电力转型升级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侧特性发生巨大改变,出现了许多影响电能质量问题的新因素。同时,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对电能质量提出了更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正式进入深水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成效喜报频传,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转为正式运行,南方区域市场成功开展全区域试结算工作,省/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下一阶段需要对各市场进行衔接,即建立多层次的全国统一市场体系,以实现电力资源在全
4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暨推进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能源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部署2024年改革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京东、万劲松出席会议。会议指出,2023年,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
电力现货市场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进入“转正”与提速阶段。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文件密集出台,首个国家层面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发布,明确各省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度全国一盘棋加速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山西省、广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从试运行状态转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