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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2020-02-21 08:30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补贴电池回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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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包括车辆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补贴资金下达和拨付、保障措施等内容。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

原文如下: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委制定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附件: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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