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23日,惠州市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2020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暂行办法明确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补贴标准、申报方式等细则,其中建设符合要求的电动汽车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将按315元/千瓦的标准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则按100元/千瓦的标准给予补贴。
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资金补贴的使用效率,我局编制了《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2020年)》。根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敖先生
联系电话:2808013 传真:2814398
电子邮箱:yuanjh@huizhou.gov.cn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
附件: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6〕45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8〕295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等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补贴资金是指由中央、省财政下达的,用于引导和支持全市充电设施(包括充电和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补贴资金。
第三条 补贴资金的安排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等原则。
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补贴资金预算,组织或委托项目审核、项目申报、下达资金计划,对项目实施及其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根据市发改局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下达和拨付资金。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五条 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不予补贴,补贴项目除满足国家最新通用性标准要求,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充电基础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无国家标准或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当符合本省、市相关标准。
2.充电设施必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且保证正常运营。
3.建设前已在所在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4.充电设施建设投资方已按要求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所建充电设施均已接入服务平台。
第六条 充电桩项目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对象包括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交流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等。2016-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充换电设施级补贴资金)补贴标准如下:
1.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315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2.交流充电桩:按照1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2019-2020年补贴标准根据国家、省下达的补贴(奖励)资金作适当调整。
第三章 资金申报和审核
第七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充电设施补贴资金申报通知,并在门户网站发布。
第八条 申报单位申报的补贴资金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当属于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不得跨范围申报。
(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补贴资金,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补贴资金。
第九条 申报补贴资金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效果等。
(二)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和税务信用等级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企业已在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的证明。
(四)充电设施已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证明;2016年至《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出台前建成并竣工验收、但不具备接入平台能力的专用充换电设施和公用充换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
(五)项目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充电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或换电站装机容量证明材料等。
(八)申请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第十条 对申报补贴资金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一)项目审核。由各县(区)负责征集项目,各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现场核实,并汇总上报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对申报材料、项目现场进行抽查。
(二)项目拟定。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确定拟补贴的资金项目。
第十一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拟定的申报项目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日,对于公示后无异议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对于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进行重新审核。
第四章 信息公开
第十二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以下信息:
(一)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补贴资金申报通知,包括申报条件、支持范围、支持标准和申报程序等内容。
(三)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包括资金分配及补贴金额等。
(四)公开接受、处理投诉情况,包括投诉事项和原因、投诉处理情况等。
(五)其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对补贴资金支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各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本县(区)申请获得财政补贴的充电设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财政部门会同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等。
第十四条 获得补贴资金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十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补贴资金的使用实施绩效管理,组织各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组织开展项目评价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价。
第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补贴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不良记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本办法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讯,据许昌市人民政府消息,2024年,许昌市将建设1500个公共充电桩、3000个私人充电桩,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目前,许昌市已建成284个充电桩,90个充电桩正在建设中。
4月初,彩虹充电站挂牌售卖绿电,成为浙江首批18个“绿色充电站”之一,可以率先顺利匹配杭州284个充电桩。目前,杭州首批284个绿电充电桩已经上线,涵盖交通枢纽充电站、新能源汽车快充站、商业楼宇公共充电站、商业综合体充电站等多个业态场景。后续,绿色充电桩或将覆盖杭州主城区、全城乃至整个浙
为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格尔木市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及城市电网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旅游景点等场所建设高效直流充电桩,项目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同时,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随着超充站上“风口”,广东、海南等地均在推动超充产业发展。目前,车企、电池企业、充电桩企业等超充产业链上的企业已经行动起来。作为影响超充规模化建设的关键因素,电网如何做好准备?4月3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发布。《行动计划》明
“2号直流充电桩外观完整,指示灯状态及操作界面显示正常,充电电流正常,设备无异常现象。”4月10日,国网青海海东供电公司员工对G6京藏高速公路青海段乐都服务区电动汽车充电站内的充电桩逐一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运行。近年来,在服务“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海东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迎来快速
北极星储能网近日从重庆市能源局获悉,截至2023年底,重庆市已累计建成充电桩约22万个,快充桩约3万个,充电设施布局基本形成“三环十射”高速充电网络。“三环十射”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网络布局,不仅覆盖了全市的主要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还延伸至区县、乡镇等偏远地区,为新能源汽车车主提供了
4月10日,2024年3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发布。其中2024年3月比2024年2月公共充电桩增加8.3万台,3月同比增长48.6%。截止2024年3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931.2万台,同比增加59.4%。2024年3月全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1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2024年3月比2024年2月
4月10日,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今年一季度,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电量达9.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10%。截至3月底,浙江已建成公共充电站12521个、公共充电桩152493个。在充电量节节高的同时,充电价格正在下降。去年12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政,重点对向电网企业
货运司机意外发现充电小程序BUG,不仅成了充电站“常客”,竟还口口相传推广“福利”。在“砺剑2024”第七次集中清查整治行动中,上海宝山警方在市局刑侦总队指导下,连续抓获7名利用充电站系统漏洞偷漏电费的嫌疑人,累计涉案金额约2万元人民币。“最多一个车牌共计逃避了2000多元的电费。”3月14日晚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今年一季度,国网湖北电力运营充电桩充电量突破1亿千瓦时,达1.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84%,较2023年提前50天突破1亿千瓦时。据了解,目前,湖北省有国网充电站4121个、15180台充电桩。随着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发展期,全省国网充电设施的充电量逐年走高。据统计,2021年国网湖北电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3日,南方电网发布2024年充电桩第一批框架采购招标项目。项目概况(一)按公司2024年集团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计划,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和深圳供电局等单位上报了充电的有关需求,根据年度采购计划组织开展本批次的框架招标工作。本项目为非涉密项目。本项目为集团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生产领域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10批次、均合格。2023年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2023年第3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领域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10批次。本次抽查依据GB
充电模块作为直流充电设备的“心脏”,主要作用是将电网中的交流电转换为可供电池充电的直流电。充电模块的应用不仅直接影响直流充电桩的整机性能,也关联着充电安全等问题。科林电气采用先进的充电模块及技术应用,充分保证直流充电桩的高效运行。科林电气作为中国智慧电气引领者,拥有院士工作站、博
8月30日,位于黄浦江东岸民生路码头的上海首个直流电动船充电桩项目——浦东供电公司黄浦江游览游艇电动船电能替代典型示范项目送电,可为纯电动力游船“上海久事”号供电。8月,上海浦江游览集团有限公司建造的“上海久事”号游船下水。船总长41.51米、型宽10.9米,载客150人,采用全锂电池动力系统,
8月14日,经过四个多月建设调试,安徽省首个工业园区交直流柔直互联示范项目在合肥供电公司工业园供电所正式建成。该项目实现了台区配电变压器不增容情况下快速提升供电可靠性,可降低负荷损耗超5%。据介绍,该项目由合肥供电公司与南瑞集团合作实现。项目系统中150千瓦屋顶光伏电站发出的直流电将优先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二批省级集中采购物资(2023年充电设备)框架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2月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2月13日一、评标情况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如有)无。3.初评被否决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充电设施购置贷款利息补贴。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无偿划拨建设场所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依据烟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联合特来电、星星充电、快来充等23家充电运营商,在浙江省、湖北省、重庆市聚合超34.66万根充电桩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响应,保持电力供需平衡。8月15日,重庆电动汽车公司运维人员抵达重庆朝天门(来福士)公交枢纽充电站现场,向夜归的客户展开宣传活动,即
ABBTERRACA二代智能直流充电桩包含60kW、120kW、180kW、240kW四种功率型号,可满足多种类型车辆的充电需求。双枪最高输出500A,赋能效率对比普通充电桩高25%,能有效应对充电倍率和电压需求多样化的现状。5月16日,ABB电动交通在华正式发布新款ABBTERRACA二代智能直流充电桩。产品以ABBTERRACA一代直流
摘要:全球碳中和愿景下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爆发,随之配套的充电基础设施在多个国家地区范围密集展开建设。其中新能源车的“里程焦虑”加速了市场端对直流快充技术的需求,相应针对直流计量部分的国际法规亦在逐步发展与完善。基于分流器及隔离技术,直流电能表是计量的首选方案。但随着法规对直流充电的
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充电设施“进政府、进高校、进企业、进景区等社会场站”旨在优化充电设施建设布局、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打造覆盖广泛的充电设施网络体系,推动电动汽车应用普及,加速落实“双碳”战略目标。近期,70台科士达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在无锡市内公交场站、社会场站的充电站陆续投运
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分公司2020年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的战略定位以及实际需求,科士达为该项目提供180kW一体直流双枪充电桩。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生产领域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10批次、均合格。2023年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2023年第3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领域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10批次。本次抽查依据GB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二批省级集中采购物资(2023年充电设备)框架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2月9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2月13日一、评标情况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如有)无。3.初评被否决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充电设施购置贷款利息补贴。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无偿划拨建设场所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依据烟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3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公开征求对《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细则中提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建成、竣工验收并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照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不超过200元/千瓦的标准执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实施了包括《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在内的16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覆盖多个领域。在电磁计量领域,修订发布JJG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试行)和JJG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本次修订提高了规程的适用性
6月17日,首台内置“国网芯”有序充电模块的低碳交流充电桩在北京安装上线。目前,国内大部分客户采用无序充电方式为新能源车充电,即完全按照客户停车时间自主决定充电时间和充电量。由此造成居民正常负荷和充电负荷叠加,加剧电网高峰负荷形势。搭载“国网芯”有序充电模块后,低碳交流充电桩可自动
11月10日,广东电网公布了2020-2022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框架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许继电气、科陆电子、东方电子三家企业喜提大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度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过对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市15家企业生产的20款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进行抽查,发现深圳市鸿嘉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鑫海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的2款交流充电桩产品“输出过流测试”不合格,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6日,广东电网公示了2020-2022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充电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许继电气、科陆电子、东方电子分别中标了146万元、152.12万元、159.63万元,合计总价约457.80万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2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框架招标中标候选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招标编号:SGEVS2031-ZB07-HL31)标段(包)[001]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数据能力共享系统大数据平台扩容软硬件购置项目:中标人: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类型中标价:/标段(包)[002]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统一物联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8月20日,广东电网发布2020-2022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等充电装置框架招标公告,采购项目包括120kW-360kW非车载直流充电机、30kW-60kW非车载直流充电机、交流充电桩、一机多桩型非车载充电机,共九个标包总预算达1.4亿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2年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