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充换电站评论正文

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年度报告(2017-2018版)

2018-08-08 14:08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充电技术发展趋势

(1)充电电能来源多样化

目前,新能源汽车运行所需电能主要通过电网将发电站所发 电能传输至车载动力电池内。就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火电在 装机容量中依然占主导地位。

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在不断増长,在规模与速度上, 中国现在都是可再生能源规模最大的国家,目前可再生能源装机 量达到了 6. 5亿千瓦,占整个系统发电装机容量的36. 6%,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26. 4%,预计到2030年,可再生 能源的装机容量占比将超过火电的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5%以上。 故充电电能来源将逐渐多样化,电动汽车能源将更多的来自于清 洁、可再生能源。

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关键问题是其间歇性、不稳定性、不 易存储等问题,加大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储能终端的应用,通过 V2G技术将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结合,通过电能交换互动,将 使可再生能源得到更好地利用,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2)充电服务智能化

目前社会关注的充电方案均是基于大数据、云平台以及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未来充电服务平台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智 能、互联”将成为各运营商服务平台的主要发展方向,各充电技术借助智慧充电平台将更好地市场化推广应用。其中,柔性充电 技术主要基于智能充电模块以及整站的智能监控系统结合在一 起,利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对智能充电模块进行集中的控制和管理,并且动态分配,从而给电动汽车充电提供电能。有序充电技术, 行业当前侧重于解决“车-桩”互动问题,考虑电网侧的“车- 桩-网”互动尚未得到实际应用,已建充电设施大多不能满足“车 -桩-网”互动要求,相关技术标准仍处于探讨阶段,大多处于研 发和小规模试点验证阶段。未来有序充电将是电力企业、充电运 营商、电动汽车用户共同参与,以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为基础,制定有效的充电运营策略,打造成为智慧的能源服务系统。自动充 插技术让充电桩自动寻找需要被充电的车辆,并且在无人干预的 前提下完成对车辆的充电。主要基于充电服务平台以及智能通讯控制模块,实现车桩自动识别。

(三) 标准体系建设及完善

(1)传导充电标准现状

国家于2015年发布了 GB/T20234《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用 连接装置》3项系列国家标准,包括传导充电接口的通用要求、交流接口互换性、直流接口互换性等内容,另外在充电通讯协议 方面,2015年发布了 GB/T27930《新能源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 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现在已经完成充电设施、 充电接口、充电站建设运行、充电服务相关标准建设,基本满足充电设施产业发展需要。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相关国际标准主要由IEC/TC69和 IEC/SC23H负责制定。目前,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系列标准 IEC61851由TC69/WG4、MT5负责维护;充电接口相关的标准IEC 62196系列由IEC/SC23H/MT8进行维护;通信协议IS0/IEC15118 系列由联合工作组JWG1负责;

(2)我国大功率充电标准现状

未来将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完成《电动客车大功率充电系统通用要求》、《新能源汽车柔性充电堆》、《群控式充电系统技术 要求》、《新能源汽车大功率非车载直流充电系统通用要求》、 《新能源汽车大功率交流充电系统通用要求》、《新能源汽车大功率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要求》、《新能源汽车大功率充电连接组 件(装置)技术要求》、《新能源汽车大功率非车载充电系统通 信协议要求》等标准。

我国关于快速充电(大功率充电)的标准路线分为两部分,一是制订对快速充电有强烈需求的公交、大巴等时间成本敏感型 的专用运营车辆的快速充电标准;二是针对乘用车大功率充电, 采用先示范试点,再制定标准的发展思路。在制定中国大功率充电标准的同时,同步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与德国、美国、日本 开展大功率充电技术交流和标准合作。

第五章 互联互通

充电互联互通目的是解决充电桩和桩之间、车和桩之间互联互通,以便用户可以无障碍使用充电设备并能无障碍完成支付, 为此,必须要实现充电设备互联互通、充电信息互联互通。自 2015年以来,国家能源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要求,积极推动互联互通,包括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标委发布《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等5项系列国家标准、会 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2668号)、主持成立“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支持建设国家级充电设施信息 平台、要求地方建设充电设施监管平台等。在有关政府部门积极推动下,在地方政府促进下,以及行业组织配合、运营商的努力 下,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明显提高。

(一)充电设备互联互通

(1)新国标改造

随着全国各地大力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户在实际充电 使用过程中,因车、桩的充电接口、通信协议标准规定不细致、 执行标准不严格、标准理解不统一的问题,会直接影响车与桩的充电接口兼容性,降低了车主的充电使用安全,会频繁发生车辆 充电难以启动,充电过程中出现卡住等问题。根据《关于电动汽 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2668 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新安装的充电基础设施、 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必须符合新国标,同时,要求各地稳步推进旧标准升级转换。改造后,一方面可以提高充电过程中的安全性, 如针对车辆的异常报警停止充电、增加电子锁、绝缘检测等功能, 能够有效避免发生人员触电、设备过热烧蚀等事故,保证充电时对新能源汽车以及使用者的安全;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充电设施 的通用性和开放性,只要是满足新国标的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 就可以实现安全正常的充电。

北京市2017年5月份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电动汽车 社会公用充电设施新国标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1 月1日前的既有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进行新国标改造工作,给予一 定的补助政策。采取“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查与专家总体评审”相 结合的方式,对其新国标符合性进行评审验收。截止2017年底, 全市完成新国标升级改造的社会公用充电设施约1. 2万余个,均 在明显位置张贴新国标充电接口的标识,保留旧标准充电桩近 2000个。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高,上海市前期推广以插电式汽 车为主,采用交流充电方式,购车用户拥有固定车位安装私人充 电设备,新国标升级改造市场需求较小。上海市政府尚未出台公用充电设施新国标升级改造鼓励政策,要求接入“上海充换电设 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的充电设施完成充电桩升级改 造工作。目前充电运营商根据充电用户需求对部分充电桩进行了 新国标升级改造。

天津市发改委2017年1月发布了《关于实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的通知》,要求各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按照通知要求辖区内国网、特来电 等主要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已基本完成公用充电设施新国标改造。

深圳市发改委2017年7月发布了《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 10号),要求充 电设施(站、桩、装置)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关于 充电设施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运营技术规范,符合《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方可享受政策补 贴,通过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公用充电设施新国标改造。

(2)兼容性测试

充电设备与新能源汽车的兼容性是充电互联互通的基础,也是提升充电网络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鉴于市场对充电基础设施 不了解,对充电操作不熟悉,因此由人为原因造成的充电问题也 损害了产业形象。因此,消除消费者关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焦虑,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需要正面引导宣 传新用户高效、便捷、安全的使用充电设施、驾驶新能源汽车, 建立充电设备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2017年各运营商积极按照 新国标改造充电设施,并在行业联盟的组织下多次组织车桩兼容 性测试,联盟标准实施促进专业委员会启动了第二期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互操作测试公益性活动,组织12家充电设施检测机构 和新能源汽车检测机构,对65家充电设备企业的40款产品和 12家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的14款车型进行了产品测试和实车实

桩测试,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造遗留问题。主要包括:找桩、车位、 充电、支付、安全五个方面问题。找桩问题,存在定位不准或有 桩无电的问题,且大部分仅设置在停车场内部,不利于用户找桩; 车位问题,主城区或商业繁华地段等车位紧张的区域,油车占位 情况严重;充电问题,在低温环境下,个别车辆慢充启动慢,快 充电流低,无法快速充电;支付问题,不同的充电运营商需要指定的充电卡和APP才能完成支付,运营商之间尚没有实现充电支付互联互通;安全问题,存在部分充电电缆被车辆轮胎碾压、龟 裂老化甚至破损现象。目前,行业加强了对充电设备的检测认证 管理,从源头上加强了管控;运营商也都建立了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达到了查漏补缺的效果;同时行业联盟充分发挥作 用,不断通过市场行为对充电设施进行检验,充电不兼容问题已 经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

(二)充电信息互联互通

(1)国家平台数据对接

国家平台建立在企业级、城市级信息平台之上,定期为政府 提供相关数据服务,为政策制定和领导决策提供基础依据。信息互联互通是为充电用户提供便利服务,增强充电体验服务的重要 基础,也是为政府提供数据服务的基本保障。充电联盟在2016 年启动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 家平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完成信息服务平台的大屏幕建设及上线工作,开始数据 的接入。公共类充电设施方面,截止2017年12月,已完成与特 来电、星星充电、普天、上汽安悦、比亚迪、浙江万马、首钢、中兴新能源、北京富电科技、珠海驿联等13余家主要运营商的 正式数据对接,企业平台接入率为52%,公共充电桩上线超过16 万个,接入率为75%,同时,与上海市级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与北京市和贵州省的平台完成技术对接,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控 平台完成技术对接。私人类充电设施方面(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设施),已与12家占据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90%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建立私人类充电设施数据报送体系并实现定期更新国家平台数据。

经过各方近两年的努力,充电设施行业基本建立形成了由企 业服务信息平台、城市级监管平台、国家级信息平台构成的三级 充电设施信息互联互通体系。

在数据对接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实现运营商之间、运营商 与新能源汽车企业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为充电用户提供更便利 的充电服务,经过国内外调研论证,充电联盟主导启动了基于国家充电信息平台扩展为B2B平台模式的研宄工作,相关开发工作 即将启动。

(2)充电信息交互标准

充电联盟标委会主任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国网公 司、普天新能源、特来电、万帮等运营企业编写了旨在实现充电 设施信息和支付互联互通的技术标准《T/CEC 102. 1—2016新 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第1 一4部分,并于2016年12 月正式发布了此项标准。同时于2017年初组织以国网公司为主的运营商在北京、上海试点APP的信息和支付互联互通的工作、以及普天新能源为主的运营商在深圳试点APP和充电卡的信息 和支付互联互通的工作,此项工作完成了从技术上验证该标准可 行,达到预期效果,为最终实现支付互联互通奠定技术基础。

(3)充电平台建设与发展

根据国家平台数据库显示,截止到2018年5月,除去私桩共享类的充电设施,全国范围内充电设施运营商(注:充电设施 的产权方或运营方)318家,约26. 6万个公共类(含专用)充电设施以自营或托管的方式在23个运营平台上提供充电服务。 一方面各运营平台都在尽力充实充电设施数量从而尽可能多的囊括充电设施信息以期望带来更多的用户流量来做大做强自己 的运营平台;另一方面,由于各运营商的商业运营模式不尽相同、 其平台技术路线各有侧重、对用户流量入口高度保护、再加上充电设施的重资产属性等原因,从某一个企业运营平台的角度很难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张充电网络、一个手机应用、一种支付方式”,以至现阶段全国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和支付互联互通程度较 低。在面向社会车辆开放的公共充电设施尚无法实现盈利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运营商将工作重点转向了充电需求恒定、利润 来源稳定、服务对象固定的公共交通车辆。根据国家平台数据库 显示,截止到2018年5月,全国范围内已有76家公交公司与运营企业合作,委托运营企业协助提供或直接提供电动公交车辆的 充电服务。但由于公交车辆的能源成本敏感性和时间成本敏感性, 这就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两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充电设施运营平台能够根据电价的波、峰、平、谷时段结合车辆实 际运行线路实现智能充电服务规划,以最优的能源成本为车辆补 给电量。同时能为公交车辆经营管理者提供包括车辆充电状态、

百公里电耗、百公里电费等在内的与经营决策息息相关的数据信 息以及满足相关的个性化定制需求。二是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 下尽可能缩短充电时间,为车辆争取更多的营运时间。

(1) 充电运营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中国作为世界范围内移动互联网发展最快、用户数量最多、 应用范围最广的国家,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和商业应用也深刻 地影响着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一方面,充电设施作为电网这张能源网络的入口需要具备与电网深度互动的能力;另一方 面,充电设施作为新能源汽车这辆移动储能终端的流量入口也同 样需要具备与车辆深度交互的能力。作为连接储能终端和能源网络的桥梁,充电设施将会是未来的能源互联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家庭智能微网(V2H: Vehicle-To-Home)为例,在停电或遇有 其他情况电网不能供电的时候,一至两辆新能源汽车将可通过家 用充电设施为家庭提供应急供电;以楼宇智能微网(V2B: Vehicle-To-Building)为例,在停电或遇有其他情况电网不能 供电的时候,上百辆新能源汽车将可通过充电设施为楼宇提供应急供电;以智能电网为例(V2G: Vehicle-To-Grid)为例,新能 源汽车车主可根据自己需求,将车辆电量通过充电设施反馈回电网以获取收益;从表面上看这是由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储能 双向变流器、并离网自动切换装置及相关配件实现的电能双向智 能流动,但也同样离不开充电设施平台、车辆平台以及电网平台的信息化支撑。车辆的数据和电网的数据通过充电设施这一桥梁进行交互、适配从而实现V2X。

(2) 企业平台的完善及发展

从提升用户充电体验的角度看,未来技术发展的核心是基于 用户无感知的信息互联互通技术,为用户提供便捷、顺畅的充电 服务。根据现阶段发展情况,统合扫码充电是稳步提升充电服务体验的第一步。

即插即充模式是在实现接口、信息和支付互联互通的基础上 发展的第二步,根据标准数据接口和统一通信协议,使用户的日 常充电能够省去繁琐的充电操作环节,真正做到充电比加油更方便。

从车桩电网络技术协同的角度看,随着智能电网、智能网联 车的发展和兴起,充电设施作为能源网络的入口和智能网联车的 流量入口,充电设施运营平台、能源网络平台和智能网联车平台的“三网”深度融合将会是下一个发展趋势。

(3) 地方性平台建设

截止2017年12月,北京、上海、贵州、浙江已建成省级充电设施信息服务平台,此外还有7个省市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充 电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较好、发展较快的省市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对充电设施进行监管,有助于政府 全面掌握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情况。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相 对缓慢的省市一方面有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充电设施进行管理、统计和评价的需求,另一方面又需要面对平台建设和维护所带来的

成本问题。充电联盟根据此类省市的共性需求以较好的经济性、 易用性和便捷性为前提在国家平台的基础上扩展出省级充电设 施管理模块(以下简称“省级模块”)以供相关省市使用。

省级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充电设施的统计、监测和分析等并支 持政府的特殊需求定制。

运营商数据上报功能。基于充电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的数据接 口支持两种数据上报方式:(1)自动化接口上报;(2)手动上 载方式上报。对于规模化运营商,在有其自身企业管理平台的条 件下可以采用第(1)种方式,一次对接,自动上报。对于规模较小,没有自身管理平台的运营商,可以采用第(2)种方式,由手工进行数据上报。

统计分析功能:符合国家和各地政府部门共性关注的数据维 度和统计需求。如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分析、充电设施布局分析、 充电设施运营分析、节能减排分析、车桩相随分析、公众用户分析等分析功能;运营商数据管理、充电桩建设单位数据管理及相 应系统管理等功能。

按标准建设的数据接口:省级模块应有与各运营商平台间实 现数据互联互通的统一标准接口,便于与各运营商平台对接。

以上功能满足省级模块与国家平台间的数据互联互通要求,实现了地方政府对本地充电基础设施的统计分析功能,可以辅助 地方政府进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充电设施补贴发放 的技术审核和为政策的修制订提供数据支撑。

通过使用省级模块,可将各省市的新能源汽车数据和私人类 充电设施建设数据推送到省市,以便省市掌握了解当地新能源汽 车的发展情况,以此完善省市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的数据链。

第六章行业组织发展与自律 (一)充电联盟发展

充电联盟自2015年10月成立以来,在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 在广大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围绕互联互通、充电技术发 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开 展了积极有效工作。

(1) 联盟会员及工作成果

在国务院、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等中央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 截止2017年12月,充电联盟已经发展成员单位150余家,充电 联盟成员单位几乎涵盖包含行业协会、能源企业、运营商、设备制造商、平台开发商、整车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互联网公司 等在内的充电设施全产业链。

2017年,充电联盟重点开展了进产业进步、提升发展质量、促进跨产业合作、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重 点开展互联互通、行业自律、促进解决行业问题、政策研宄、技 术标准贯彻执行、新技术应用研宄、重点课题研宄等方面工作,相关成果已经在《中国充电联盟2018年度工作会议》期间发布。 充电联盟积极搭建成员交流合作平台,为成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接待成员单位来访,推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企业与充电设施运 营企业战略合作、充电桩生产企业与停车场运营企业合作、充电 设施运营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合作。在联盟的积极推动下,东软瑞驰达等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与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 司、万帮充电设备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国范围内开 展智能充电还车、插枪还车技术、网络运营平台、APP数据互联互通等方面的合作。

为了促进业内乃至相关领域对充电联盟、对充电产业发展情 况的了解,2017年,联盟官方网站完成了工信部备案,共发布新闻、政策信息、行业标准、统计数据等116篇。正式启用“中国充电联盟”微信公众号(EVCIPA)平台,有力保障了信息的及时有效性。通过充电联盟的《联盟简报》,联盟与国家部委建 立了信息交互窗口,也成为成员单位了解联盟动态的重要通道。 年报是唯一全面、及时报道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年度报告,受到全行业及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及国内、国际的高度关 注,年报的刊发进一步提升了充电联盟的影响力。2017年4月, 充电联盟撰写并向全行业刊发《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 联盟年报》(2016-2017版),并发布于国家能源局电力司网站。

(2) 联盟与地方政府对接

在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和支持下,充电联盟就充电基础设施 互联互通、地方平台建设、数据统计体系、充电难等相关课题,加强了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先后与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 广西、重庆、四川、福建、北京、安徽等9个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交流和提供相应咨询工作,并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同时,联盟也 与安徽、贵州、浙江、广东等省级充电行业协会建立联络机制, 协助贵州省发改委、能源局、贵州充电促进会举办“贵州省电动 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论坛”,协助浙江省能源局、浙江 充电联盟举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级研讨班”。

(3) 联盟与国际组织对接

2017年,充电联盟组织行业专家对日本和欧洲充电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各充电市场的政策法规、充电技术标准、运营模式、 设施认证管理等方面情况。并接待来自欧洲、美国、日本、加拿 大、俄罗斯等充电市场相关单位拜访,共同探讨充电设施互联互通以及设施认证管理方案。

目前已建立对接的国际组织包括:全球性充电协会组织 CharIN、德国汽车工业协会、挪威充电联合会、日本电动汽车快 速充电器协CHAdeMO等行业协会;宝马、大众、通用、日产等汽车企业;Hubject等平台运营公司;日本充电服务公司(NCS)、 挪威充电运营商Fortum等充电运营企业;莱茵等检测机构。

(二)推动行业自律

随着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行业规模化发展,相关政策体系和标 准体系不断完善,行业规范管理成为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持续、健 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推行简政放权,行业自律成为规范管理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1)推进行业白名单自律管理

中国充电联盟启动充电基础设施行业白名单工作,旨在鼓励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生产企业做优做强,建立产品生产规范和质 量保证体系,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研发和制造水平,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鼓励新 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规范运营管 理,保障充电安全和信息安全。行业白名单管理采取自愿原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生 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企业、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对于充电设备生产企业在企业基本条件、生产条件、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等要求,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具有合法生产场地 和规模生产能力,具有满足企业标准的生产设备和配套检测设备、生产工艺标准和生产管理制度,具有三废处理能力,具备研发能 力,制定不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产品系列化、具备 远程升级能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具有质量控制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对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在企业基本条件、生产条件、技术能力、服务质量、运营安全等方面提出要求。要求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运营充电站有主管部门充电运营许可,建立运营管理体 系和运营服务平台,保障所采用设备应在充电设施产品的安全性、一致性和标准技术要求,具备研发能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具有客户服务体系,能够有效保障充电运营安全。

白名单拟采用申请、审核、公告的管理方式,组成专家组对 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予以审核并实地现场核查,通过网上平台向 社会公布结果。

在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前期,充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企 业可比照白名单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增补完善。目前中国充电联 盟开展白名单筹备启动工作,修订完善白名单评价内容,推动白名单落地实施,让实力强、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的充电基础设 施相关企业在国家政府扶持、融资、信贷等方面受益,为企业树立良好的行业口碑,促进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充电基础设施查看更多>新能源汽车查看更多>充电桩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