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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建充电桩将无需办证

2016-10-12 09:05来源:江淮晨报关键词:充电设施非机动车充电桩新能源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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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停车位 安装充电桩将不需办证

在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黄群英代表提出了“关于增加非机动车充电桩的建议”。对此,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表示,将督促各地制定公共建筑物、社会公共停车场和老旧居住(小)区充电设施配套改造实施办法,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快充电设施配套建设。

我省还将简化报建程序,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速度。今后,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都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另外,安徽省还鼓励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停车设施,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增建或改建非机动车充电桩。

原标题: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建充电桩将无需办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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