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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充电桩高额补贴 抢桩投资一触即发

2016-05-19 06:15来源:中财网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服务费充电桩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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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公布了由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扶持政策中包括了对于充电桩运营的高额补贴条款,我们对此作出以下点评:

充电桩补贴居全国新高

总体而言,《办法》对专用、公用充电设备、换电设备,给予30%的财政资金补贴;对充换电企业在沪建设的企业平台,按设备投资的30%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单个企业平台补贴上限不超过500万元。另外,还将对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给予运营度电补贴。

充电桩运营有望迅速实现盈利

充电桩建设距目标甚远,亟待跳跃式发展。目前,我国充电桩数量不足5万个(仅公用桩),车桩比约8:1,远不足政府规划提出的2020年建成480万个充电桩、车桩比1:1左右的水平,充电桩建设显得尤为急迫。而目前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就是盈利模式难题。

全国充电桩主要集中在北、上、深三地,其他城市渐有起色。目前我国充电桩主要还是集中在以北京为代表的发达城市和地区,这与当地政府推广、财政支持力度、气候环境压力和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推广力度都息息相关。

此次上海充电桩补贴使得运营盈利模式可行。我国电动汽车占有量较高的城市都在车辆、车牌等方面给予了较高的补贴,而对充电桩的补贴一直较低。此次补贴不仅持续了对充电桩建设成本30%的补贴,还提高了充电服务费门槛(2016年7月1日前上限为1.6元/度,之后为1.3元/度),甚至额外附加了对公用专用充换电设施的运营度电补贴。我们假设每个直流桩日充电小时数在4-7小时,每年运营300天左右,按1元/度的充电服务费(实际服务费会由于不同运营商的竞争导致低于上限)和公交专用车的运营补贴(0.1元/千瓦时;上限2000千瓦时/千瓦˙年),估算该模式下的充电桩运营,3-5年可收回成本。

顶层文件指引其他盈利模式。去年底四部委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文件,号召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很明显,政府已经熟谙各种新型商业模式,并对充电桩领域的积极探索表示期待,明确提出:

服务方面:

积极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互动,提升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鼓励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增值业务。

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

鼓励充电服务企业与整车企业在销售和售后服务方面创新商业合作模式。

金融支持方面:

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建设,采用PPP等方式培育运营主体。

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两项费用,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

充分利用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质押等融资模式,借鉴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模式。

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模式,积极拓展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和广告等增值服务,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

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债券,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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