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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缺口究竟有多大?

2016-01-25 08:53来源:磐石环境与能源研究所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可再生能源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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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并且弥补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从2016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从之前的1.5分/千瓦时提高到1.9分/千瓦时。这次发改委从颁布通知到开始正式执行仅两天之隔,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增加附加满足补贴的紧迫性。这与我们关于电价附加会在近期上调的预测吻合,但实际增加的幅度却远远低于我们的预估。下面这篇分析给出了详细解释。

中国支持以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主要补贴资金来自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之后简称“电价附加”)。

从额度来看,补贴的绝大部分来自对符合条件的销售电量所征收电价附加。本文依据年销售电量和电价附加征收的条件来估算2009-2014年电价附加的征收总额,即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直接补贴,与发改委公布的2010年1月-2011年4月可再生发电补贴进行对照,来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需求与电价附加征收之间是否有缺口。然后根据中国202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装机发展目标,来估算2020年中国需要征收多大规模的电价附加才能支持实现以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目标。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与电价附加征收至今应没有缺口

加速提升的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反映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根据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数据,风电发电量从2009年的276亿千瓦时,增加到2014年的1598亿千瓦时,五年时间增长接近五倍。

为了满足迅速增加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需求,电价附加征收的标准已历经三次调整,且调整的速度在加快。如表1所示,第一次上调距起初标准实施的时间有三年十个月,之后仅两年两个月就第二次上调,到第三次上调仅经过了一年九个月。

伴随中国电力消费的增长和电价附加征收率的三次上调,过去五年中国电力附加征收额也在快速增加。《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解释了征收电价附加的条件:除农业和西藏自治区电力消费之外的所有销售电量和企业自发自用的电量都在征收范围之内。依据《暂行办法》和电力工业统计基本数据,我们估算出了2009-2014年全国电价附加征收总额,如图1所示。

原标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缺口究竟有多大?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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