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充换电站政策正文

陕西西安:对外经营充电设施须支持长安通支付

2015-11-24 10:07来源:西安日报作者:杨耀青关键词:充电桩充电设施陕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陕西省西安市发改委近日印发的《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及补贴资金申请实施细则》规定,申请验收的项目,充电桩建设数量不少于5个,建设用地规模不少于150平方米。

根据《细则》,验收项目为在西安市辖区范围内登记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内部自用投资建设项目、租赁服务投资建设项目等(个人自有车位自建充电设施除外)。充电设施按照对外经营和单位自用两种应用类型组织验收,对外经营的充电设施须包含充电计费并支持“长安通”消费功能、充电设施后台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功能、支持移动终端充电设施查询功能;单位自用的充电设施视情况自主选择上述功能。申请验收的项目,充电桩建设数量不少于5个,建设用地规模不少于150平方米,房屋建筑与充电设施相关,应面积合理,符合充电站运营需求。

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填写充电设施建设验收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提交至项目所属区(县)发改部门,初审后的材料将在7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对资料进行复核后,根据项目报送情况,组织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及技术专家等,组成验收小组,每个季度进行1次评审验收,依据充电设施建设验收标准出具项目验收证明。市发改委根据项目验收合格情况,制定补助资金计划并提交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确认后将补助资金计划在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

原标题:对外经营充电设施须支持长安通支付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充电桩查看更多>充电设施查看更多>陕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