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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外发 充电建设层层推进

2015-11-20 15:31来源:全景网关键词: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桩充换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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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正式外发。昨天,《发展指南》正式外发,提出我国充电设施建设整体目标,并对各领域、各区域建设数量、服务半径、配套政策等进行了细致规划。

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发展指南》指出,到2020年,为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我国需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

分场所细化充电桩、充换电站建设比例。根据《发展指南》,居民区、写字楼等单位、交通枢纽等建设充电桩建设数量分别为280万、150万、50万,占比为58%、31%、11%;公交、出租、环卫物流、交通枢纽、城际分别新增3850、2500、2450、2400和800个集中式充换电站。分区域细化充电桩、充换电站建设比例。加快发展区,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规划充电桩超250万个,占比52%;示范推广区,包括山西、内蒙古等,规划超220万个,占比46%;积极促进区,包括新疆、广西等规划建设超10万个,占比2%。三区域规划新增集中充换电站7400、4300和400座。

细化建设方案,有力促进充电设施建设落地。此前《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到2020年充电设施建设目标等,但并未就具体建设方案和标准进行细化。本次《发展指南》为《指导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分场所、分区域明确充电桩和充换电站建设数量和比例,并对不同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公共充电桩服务半径做了规定,为各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了标准和指导,将有力促进建设的具体落地。

重提加大用地支持、简化审批等保障措施,提升建设效率。此前《指导意见》提出针对充电设施建设的保障措施,包括用地支持、简化审批、完善财政价格等。《发展指南》再次重申保障措施,最大程度提升建设效率。

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发展指南》指出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管理内容,在2016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通过落实地方主体责任,调动地方政府建设积极性,可有力提高各地充电设施建设力度。

后续政策仍值得期待。上周,充电桩“十三五”补贴制定进入快速推进期,由财政部、能源局等协同多部门快速推进。我们预计细则在2016年初公布,补贴比例最高或达40%。目前各示范城市已出台补贴规划,比例在15-30%不等。“十三五”补贴政策的出台,将加速补贴的落实。

充电设施潜在市场空间近1500亿元。《发展指南》提出到2020年,我国需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一般来说,慢充桩和快充桩数量比例为5:1,由此预计到2020年建成慢充桩约400个万左右,快充桩约80万个左右,假设慢充桩4000元/桩,快充桩10万元/桩,充换电站300-400万元/座,充电设施潜在市场空间有望达到近1500亿元。

原标题: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外发 充电建设层层推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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